江蘇省鹽城監獄提請對以下7名服刑人員裁定假釋,并將相關材料呈報我院審核。我院已于2025年6月25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

   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法釋[2014]5號,本院進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李敬洪等7人基本情況。[詳見附件中相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  

   公示期限:自發布之日起五日。  

   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限內與本院審判監督庭聯系。

   聯系地址:江蘇省鹽城市府南路1號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罪犯李敬洪提請假釋建議書.doc

罪犯魯海濤提請假釋建議書.doc

罪犯覃超榮提請假釋建議書.doc

罪犯魏代群提請假釋建議書.doc

罪犯朱焦提請假釋建議書.doc

罪犯陳佳豪提請假釋建議書.docx

罪犯劉廣雷提請假釋建議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