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女朋友懷孕急等舉辦結婚儀式,可打開婚房一看,卻發現樓上房地產公司的房子向下漏水,剛裝修好的豪華婚房已經嚴重進水霉變,無奈下只得租房結婚。房主王先生實在氣不過,找房地產公司理論,房地產公司推諉說應該由燃氣公司賠償其損失。20083先生憤怒的把房地產公司和燃氣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裝修損失10萬元和賠償租賃房屋損失14400元。房地產公司卻表現的很是委屈,拿出幾張燃氣公司施工現場的照片辯稱造成王先生的財產損失的原因是燃氣公司在安裝煤氣管道的過程中沒有將樓頂的管道口密封,導致雨水滲漏其所有的501室,然后再滲漏至先生的401室,燃氣公司是實際侵權人,因由其承擔責任。燃氣公司則稱其與房地產公司是煤氣安裝的合同關系,不是先生主張的財產損失的侵權人不應承擔責任。在庭審中,先生申請對裝修損失和進水原因進行了鑒定,經鑒定:“裝修損失為59579元;因房地產公司所提供的圖紙沒有關于煤氣安裝的設計和說明,故對進水原因無法作出明確的鑒定結論”。經法院數次調解無效,1127法院判決房地產公司賠償先生59579元并賠償相應的租金損失(以月租金700元,從2008118計算至履行之日)。

[法官點評]

一、先生樓上的501室所有權屬于房地產公司所有,其應對該住房盡到充分的管理義務,以防止相鄰關系受到損害,但房地產公司沒有盡到充分管理義務,造成501室向下漏水滲入401室并造成積水,以致先生裝修造成損失,房地產公司為侵權人并存在過錯,故對先生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雖然房地產公司主張進水原因是由燃氣公司所鉆煤氣孔道沒有密封進入雨水所致,但僅憑其提供的兩張照片并不足以證明其觀點,且因其提供的圖紙沒有標注煤氣管道的設計和位置,致使不能鑒定出進水原因,責任也在房地產公司,如房地產公司能夠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實際侵權人,可在承擔責任后另行追償。

三、因房屋進水造成損失,在損失未能處理之前先生不能入住該房,先生租房所應產生的費用房地產公司也應當予以賠償。先生主張租賃房屋的月租金1200元,但法院認為租金損失應參照先生房屋所在位置同等地段、同等面積的房屋的租金進行計算。故向王先生房屋所在地段的中介機構進行了調查,經調查該同等地段、同等面積的房屋租金約700元左右。經法院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質證,都認可月租金700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