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帶娃沒有工作,也不能剝奪女方撫養權!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張蓉蓉 發布時間:2022-03-10 瀏覽次數:1302
隨著對家庭教育的重視,一些女性婚后選擇放棄工作,全職帶娃。然而婚姻破裂時,男方常以女方沒有收入來源為由,意圖剝奪女方的撫養權。對此,法官回應:依法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不能讓女方的無形付出成為男方爭奪撫養權的托辭。
蔡某(男)與朱某(女)于2012年下半年經朋友介紹相識,2013年3月15日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女兒7歲,兒子5歲。近年來,二人因聚少離多,矛盾不斷,蔡某兩次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并以被告朱某長期不工作不具備撫養孩子的經濟條件為由,要求婚生子女均隨原告生活。朱某深知二人婚姻挽救無望,表示同意離婚,但提出,其婚后全職帶娃,孩子一直跟隨其生活在娘家,現也已找到收入可觀的工作,且孩子的外祖父母均愿意幫其一同照顧孩子,堅決要求兩個孩子均隨其共同生活。朱某父母亦到庭懇求將孩子均判給女方。法院曾組織雙方調解多次,但因原告蔡某不接受兩個孩子均隨朱某生活,導致調解未成。庭審中,朱某舉證了蔡某出軌的證據,并舉證了自己近期已找到固定工作的勞動合同和工資表。
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朱某雖婚后未工作,但全職在家照顧兩個孩子,對孩子付出較多,且兩個孩子年齡尚小,自出生后一直隨被告共同生活在被告父母處,長期由朱某及朱某父母共同照料,生活起居形影不離,現又一同在被告住所地上學,現被告已有固定工作和穩定收入,具備撫養兩個孩子的經濟基礎。而原告的工作地點在外地,甚至對孩子的任課老師及兒子的就讀學校均不清楚,顯然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且兩個孩子均不愿意與彼此分開,強行將兩人分開無疑對孩子造成更大傷害,遂判決兩個婚生子女均隨母親朱某一同生活,由蔡某補貼撫養費。
法官提醒:現實生活中,很多女人婚后放棄工作,全職在家照顧子女,她們雖然短期未能獲得外部經濟收入,但對子女的培養全心全意,對家庭亦付出甚多。不能因為暫時沒有固定收入就剝奪女方撫養孩子的權利。并且,對于子女的撫養,應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綜合考慮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因此,即使女方在短時間內未有工作收入,也不應否定女方要求撫養子女的合法權益,應綜合考慮女方撫養孩子的條件,對女方予以適當照顧。最后,需要提醒廣大婦女同胞的是,生活一定要自立自強,工作和孩子應兩手抓,防止因為沒有經濟基礎導致在撫養孩子方面陷入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