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190起,三名男子“人碰瓷狗”詐騙獲刑
作者: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 王淑臣 姚偉 發布時間:2021-02-24 瀏覽次數:1354
家住江蘇寶應縣的劉某華、熊某利、徐某春,均是無業游民,在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間,三人單獨或共同在河南、安徽、山東、河北、江蘇、浙江等地,盯上了沒栓狗鏈的寵物狗,以被狗咬需要打血清、疫苗為由,向狗的主人索要錢款。2021年2月23日,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對這起“人碰瓷狗”詐騙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華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熊某利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徐某春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同時責令三名被告人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據了解,被告人劉某華在2017年2月的一天,在河邊散步時被一條寵物狗咬傷,遛狗人帶其去醫院治療,醫生看劉某傷口出血,為其注射了血清和狂犬疫苗,并告知在一個月內要完成四針狂犬疫苗。因遛狗人工作較忙,便與劉某華商量,直接給2500元錢作為后續的防疫費用。不料這次被狗咬的經歷竟然成了劉某華“碰瓷”的伎倆。當年4月份,他在路上轉悠時,發現一名女子遛狗沒栓狗繩子,便走到狗旁邊,趁人不注意將自己的傷口用剃須刀再次劃開,謊稱被狗咬傷了需要打狂犬疫苗。該女子一看劉某華手上確實有傷表示愿意賠償,當場支付了2000元的“賠償款”。隨后,劉某華用同樣的方法詐騙得逞8起,并將自己向狗“碰瓷”的故事說給朋友聽。熊某利和徐某春二人覺得這方法來錢快,決定與劉某華合作,三人一起做起了“碰瓷”生意。最終,他們的詐騙表演在淮安被一名女子識破。庭審中,三人對自己的詐騙行為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間,被告人劉某華、熊某利、徐某春單獨或共同在九省四十多個城市流竄作案,用刀片割手虛構被狗咬的事實,以需要打血清、疫苗為由,騙取眾多被害人錢款,其中被告人劉某華參與作案101次,詐騙金額共計人民幣167800元,被告人熊某利參與作案88次,詐騙金額共計人民幣141650元,被告人徐某春參與作案49次,詐騙金額共計人民幣87058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華、熊某利、徐某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綜合各被告人的各項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