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信訪難題 共筑和諧社會
作者:魏琪潤 發布時間:2007-01-18 瀏覽次數:3340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全黨新時期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將是一個經濟發達、文化、社會保障、法律等秩序井然的社會主義民主化高度發達的社會形態,即和諧社會。和諧社會作何理解呢?理論界已達成共識:和諧社會實為法治社會。和諧社會并不表明沒有任何矛盾,社會的存在就是在矛盾的產生、發展、消滅,再產生再消亡的螺旋式發展模式中不斷運動著的。和諧社會就是要在社會矛盾的運動過程中,發揮社會的調整功能,在解決矛盾的過程中彰顯解決矛盾的公平性、合法性和藝術性。讓矛盾的化解融會在一次談判中、一次公益活動里、一次互訪交流中、一次親友的聚會里、上下級工作匯報程序中、文化活動方式等多種形式里。
信訪難題在各行各業里都有不同程度存在,也是困擾決策層工作的不可忽視的層面,本文擬就化解信訪難題,共筑和諧社會談點粗淺認識。
一、信訪難題的表現形式
隨著改革開放引入市場經濟的運作機制,傳統的工作、生活習慣逐漸被淘汰,社會矛盾的運動頻率也隨之加快。矛盾的復雜性、多樣性特征也逐漸顯露。由于主客觀原因累積,各種信訪難題也多了起來,在個別地方、個別部門持居高不下的態勢,哪個單位要沒幾件頭痛事,反倒不正常了。正如俗語說的:“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真對信訪難題,就沒有辦法解決了嗎?答案是否定的。人類自創制國家以來,經過幾千年的積淀,已找到了很多解決矛盾的方法,關鍵是看解決矛盾的人如何適用了。
二、信訪難題原因辯析
信訪難題,難在什么地方?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據筆者結合本地區本單位涉及的工作觀察研究,發現信訪難題產生的原因具有以下構成要素:
(一)歷史遺留因素。在一些信訪個案中,歷史遺留問題由于時間跨度大,經手處理的公職人員多次更換,加之其他客觀因素和承辦人員主觀責任的阻礙,處理起來比較棘手。如果當時的證據保全工作欠缺,后來的承辦人員想查清事實就更加困難。面對只存有一些支離破碎的事實關節點,力圖還原案件的客觀事實幾乎是不可能的了。因而,對待信訪案件處理的是否及時則顯得尤為重要。
(二)信訪人素質原因。據筆者多年觀察,應該說不少信訪人的信訪多半是有理或部分有理的。當然也有少數個體纏信纏訪的,極個別挑唆信訪的。有一部分信訪人由于長期信訪,接觸不同層次的公職人員,心理素質和思維方式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一部分其權益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信訪人,已對政府產生了不信任感,繼而將過激言行發泄到公職人員身上,實踐中已有不少案例。這些社會公職人員管理行為運作產生的不公正在信訪人身上得到了詮釋。
(三)傳統民俗文化的滲透。傳統民俗文化對某些個案的影響在立法司法中都有影響,特別是對司法運作的滲透更是防不勝防,文明古國的人際關系往往是人情味濃厚的復雜型關系。這種人際關系的滲透力非同一般。要想在這些人群中立足,不得不關注這群人里歷史形成的網絡關系,他們中間形成的處理人際關系的規則往往包容立法人為相關主體設定的交往規則。當兩種規則運作發生碰撞時,法律規則有時也得作出妥協。倘若妥協一旦失去了掌控,法律的規則就被破壞,執法者就有可能違法。因此,如何掌控妥協的“度”是每一個執法者不得不慎之又慎的判別功底。
(四)信訪人與信訪事項承辦人員之間就信訪事項形成對決態勢。當一個信訪案件發生后,信訪事項的原承辦人員,對信訪事項不管信訪人的理由是否合法有理,都享有申辯的權利,倘若利用自身的優勢彌補以前的某些過失而擊敗信訪人。勢必導致信訪人越級上訪,進一步激化矛盾。所幸近年來很多執法人員也意識到將矛盾解決在初始狀態才有最佳效果,應該說這是執法者素質提高的可喜畫面。
(五)對弱勢群體的關注重視不夠。中華民族向來以扶弱濟貧為傳統美德。但隨著市場經濟意識的普及,人際關系的商品化越來越明顯,很多主體在向弱勢群體獻愛心的同時,也得到社會給予的大量精神和物質回報。弱勢群體由于自身素質,客觀物質條件的制約,自我表現能力比較弱,很難引起他人的注意和關注,在自身權益實現過程中更容易被遺忘,每個執法者在執法過程中更應多關注弱勢群體的維權行為。
針對以上信訪主客觀成因,各級黨委政府和執法部門應該引起高度重視,立足點是從長遠長效機制抓起。
三、構建長效化解信訪難題機制,共筑和諧社會
化解信訪難題必須注意克服本位主義,權權相護、利利相護的思想。對涉信訪案件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是行政機關的,依據行政法規政策,還信訪人一個公道,對纏信纏訪的無理信訪人員該處罰的及時依法處罰,凈化這部分主體的維權意識。逐漸培養信訪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思維模式。當然,執法者能依法辦事、公開、公平、公正處理職責范圍內的事,是對管理相對人最好的教育,即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一級看一級,看看上下左右都這么干,還有個別人不這么干,反而不好做人了。
化解信訪難題是一個復雜的運作過程,建議從以下幾點加強思考和落實:
(一)領導帶頭抓落實是根本保證。社會主義建設初期,中國共產黨就領導全國人民奮力拼博,開展熱火朝天的社會主義建設活動。其間形成了不少具有哲理的經驗之談。諸如:“火車跑的快,全靠車頭帶”、“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黨員、黨員看干部”、“共產黨向太陽、照到哪里哪里亮”等哲言名句,激勵了幾代人的奮斗行為。一個單位的一把手重視的問題往往很快能得到解決。所以,領導重視是核心。信訪事項如是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領導重視,依程序公正辦理,很快應該得到解決。對跨行業、跨單位的涉信訪案件,則要多一些協調,多征求有關專家的意見,實行公開聽證,還是能夠解決好的。
(二)中間環節不可有阻滯。中間環節是領導決策層貫徹決策的重要層面,它擔負著承上啟下的橋梁作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性,避其所短,揚其所長,保持黨的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決策層的威信;同理,中層管理者理應在自己的崗位上盡職盡責,發揮自身的模范領班作用。不斷積累工作經驗和理論素養,維護好上層管理者的權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實行創新思維工作法,帶好身邊的人,辦好職責范圍內的事,還要不時從大局處著眼,為決策層進言獻策,調整好適應大環境的工作氛圍。隨時迎接變化了的客觀環境
(三)原承辦人要擺正心態,從容對待信訪人的“抗辯”言行,發揚“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優良傳統。按法律程序應對各項質詢;同樣,承辦信訪件的承辦人,一要大膽工作,對領導交辦的信訪件,依法定程序高效率開展工作,對信訪人反映的問題,逐一排查答復,有理有據,窮盡程序功能,給當事人一個完整的程序性交待。二是其間不可因被查詢對象是自己的同事,或領導而畏首畏尾,或趁機開展“送人情”工作,這樣以來,既害了信訪人也損害了黨的形象,辜負了人民的信任,是在為黨的事業掘造墳墓,從長遠的眼光看會貽害無窮。三要依法開展工作,不能因為為維護信訪人的權益而傷害了沒有問題或不具有處罰情節的同志,更不可借機對與自己在以往工作中有不同觀點的同志進行“修理”,這些都是封建官吏殘余意識的繼承遺留,但與民風民俗相當接近,一不留神就會不自覺迎合了自己手中的權力欲望,進而不知不覺付諸到行動中去,也不得不防。四則要對信訪反映的問題及時查清,還事實一個法律上的說法,沒有證據的信訪堅決依據證據規則辦理,對沒有法定規定情形的,堅決不予認定??傊?,化解信訪難題要有縱向聯動,橫向協調配合的全局意識,不放過一個來信來訪者及來信來訪的內容,要有把信訪人的訴訪事項當作自己的合法權益來辦理的心態去化解信訪難題從而為共筑和諧社會奏響一曲公開、公正、公平的正氣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