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信念觸碰大地
作者:吳華周 發布時間:2012-09-24 瀏覽次數:1166
總有人問我當初為什么選擇了法學,我說不清楚。當時的我對大學專業沒有一個清晰的認識,懵懂之中跟隨著內心與直覺的喚引,進入了大學開始了長達七年的法律知識的學習。我很慶幸,七年里,我沒有對法學一絲的倦意,相反,越發熱愛了。回頭想來,當初跟隨內心與直覺的呼喚就是源于愛吧。就像那首歌唱的“這就是愛,說也說不清楚……”。或許現在,我可以響亮而堅定地說,我喜歡法律,我愿竭盡所能,畢生致力于這一事業。
此種心境,讓我想起了霍姆斯大法官一次演講上的話,他說:“如果我們打算把法律當做我們的情人來談論的話,在座的諸位知道,只能用持久和孤寂的激情來追求她——只有當人們像對待神祗那樣傾盡全部所能才能贏得她。”我相信,沒有源自內心深處的熱愛,是不會如此煽情卻真摯地把法律比作情人的。
然而,象牙塔里不會有真正法律事業的開始,雖然這毫無貶低理論學習之意。終究法律不是研究“一個針尖上能站幾個天使跳舞”的學問,它的價值和生命在生活的酸甜苦辣之中。我相信,每一個法律的學習者都一個法官夢——希望自己端坐法庭之上,洞察世事紛爭,捍衛人間正義。正是懷揣這樣的夢想,我迫不及待地想走出象牙塔,走進生活的紛繁之中,和法律這位 “情人”一起行走,經歷風塵。
2010年,我順利畢業,幸運地進入了平江法院,開始了我的法律之路上的行走。當時的我寫下的這樣的句子給自己:
一個人要有一個夢,
不必驚天動地,但要對得起自己。
喬布斯說,You've got to find what you love,
跟隨內心與直覺,找到你所愛的東西。
感謝上蒼讓我找到的法律,
感謝父母從不功利的干預。
今天,夢想照進現實,
法律之路上多了一個人行走。
如今一晃,半年時間過去了。當初剛進院時的新鮮和陌生已變成平靜的按部就班。每天謹記圣人“先之,勞之,無倦” 的教導,勤勉而充實的工作。
半年立案庭的工作經歷,雖然不長,但是感受卻是頗深頗多。或許對于我這樣一個從家門到校門再到院門的“三門”人員,立案庭是最好的司法現實的啟蒙課堂了。因為起初的我對于法院的認識都是源于書本,是由概念構成的觀念體系,而這些觀念體系多是源自西方法學理論。比如,我以為立案庭的職能單是立案審判,不知道涉訴信訪工作和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也在立案庭職能范圍之內,而這些工作卻是真正映像這個時代中國現實司法圖景和司法變遷的鏡子。立案庭這面鏡子開始教我以中國眼光看待中國現實,帶我用本土思維思考本土問題。
學生時候的我以為基層法院沒有信訪工作,因為我以為案件的審理有其司法程序,對一審不滿可以上訴,終審之后也可以啟動再審程序,既然要確立司法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后防線,那么司法機制之外為什么還要信訪機制呢。當我看到大量的涉訴信訪案件,不禁會疑惑,我們經常引以為豪的司法權威它在哪里呢?為什么那么多案件,經過一審二審甚至再審,法律上都沒有問題,為什么當事人還可以無休止的信訪,那么司法的時效制度和兩審終審程序還有什么意義呢?這或許正是書生意氣的疑問。然而存在總會有存在的道理,這里面或許真有不公,或許是人性的貪婪,又或許是體制的困境。現實教導我必須正視問題以更加積極的心態應對它,書生式的抱怨無法解決問題。我想信訪問題正是中國改革必須經歷的陣痛,中國轉型繞不開的問題,比如大量的拆遷信訪案件的產生是和大規模的城市擴張運動分不開的。目前,社會上對司法有著過高的期待,但是司法并未樹立相應的權威;并且司法只是社會機制中的一環,它并不能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我漸漸明白法院的苦衷和司法人的無奈,然而司法人必須以更具勇氣的擔當精神,承擔起時代和社會對司法的要求越來越高,努力把正義的天平指向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從源頭上預防信訪案件的發生。另外,我也明白了法院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其他單位支持形成多方協調的合力機制的意義所在。法治之夢任重而道遠,規則之治的實現有賴于整個社會對法律的信仰,法律的信仰則源自人們內心深處對法律的敬畏和自覺,而這一切注定要經歷漫長的過程,傳統的束縛和時代的難題不可能朝夕之間解決,需要我們付出更加堅定和不懈的努力。正如霍姆斯所說“只能用持久和孤寂的激情來追求她——只有當人們像對待神祗那樣傾盡全部所能才能贏得她。”我們希望,信訪機制是當前階段中國救濟機制上的一條小岔路,分解緩和著轉型時代不可避免的矛盾,但愿隨著依法治國的推進,社會慢慢走向法治的康莊大道,最終確立起司法權威。
“訴訟服務中心”,當我第一次聽說它時候,我有些疑惑。那時的我還在法學的抽象王國里游弋,頭腦還不曾觸碰大地。七年的法律知識的學習早已把我對一些東西的認識定型,我固執地以為法院應該恪守著被動,有一種威嚴,甚至要特意用距離營造出威嚴來隔離人間;法官應該是不茍言笑,板著臉孔裁決人間紛爭的天神。
這一次,訴訟服務中心成了我的老師。2011年1月省高院開展的以“真情服務群眾、共沐司法陽光”為主題的訴訟服務中心宣傳月活動讓我明白了訴訟服務中心建立的背景和意義,也帶我感知群眾的冷暖,基層的司法生態,糾正我以前的總總偏見,讓我用更加群眾的眼光更加基層的視角看待問題、思考問題、解決問題。我漸漸明白,在抽象的世界里,不接觸現實,看不見人間疾苦,人總會變得冷漠。
進入立案庭工作,我看到了太多人心急如焚地進了法院卻手忙腳亂,看到了不識字的人的艱難,看到老太太昏花的雙眼,看到了老大爺的步履蹣跚……于是,我開始反思自己,法院是該高高在上,讓人敬而遠之?還是貼近基層,服務群眾?也許我早該明白,因為我們的法院叫“人民法院”,我們莊嚴的院徽上是麥穗和齒輪托起的天平,司法為民正是人民共和國的理念。訴訟服務中心正是順應人民群眾不斷增加的司法新需要新要求,踐行“人民法院為人民”宗旨的最好窗口。當你看到“一站式”服務的便民,看到導訴員讓訴訟更加流暢,看到便民服務臺上擺滿了人性的關懷,看到群眾不再緊張的面容和真誠的感激,你會感到奉獻的滿足,服務的幸福。法律的職業化和大眾化并不存在矛盾,而是可以和諧共存。我們常講,一切權力來源于人民,那就應該讓權力低下頭去,俯下身去,回歸了它的本真。
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印象里是中國百姓懼訟的傳統。到了法院,我驚訝于一些看到的數據——每年案件大幅增長的數據,看見法院日益不堪重負,看見法官兢兢業業依然心力疲憊。從“身份到契約”的時代嬗變背后是越來越開放和頻繁的社會交往,當然也產生了越來越多的社會糾紛。于是,“案多人少”的矛盾出現了,司法資源配置不均的問題開始凸顯。我明白了,糾紛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勢在必行,訴調對接亟待推進,大調解格局需要建構,訴訟服務中心的成立實屬必要,因為這是時代和社會對人民法院科學發展的要求。因為有了訴訟服務中心的糾紛分流,將法院司法職能前移,人民法院才變得更有效率,更有生機。
之前,我也總認為只有嚴格的訴訟程序才能保證糾紛的有效解決,而只有判決才能顯示法律的威嚴。進入法院,我看到大量的案件因為繁雜的訴訟程序而久拖不決,許多當事人被耗得精力憔悴,而許多案件判決之后不僅沒有案結事了反而矛盾更加激化。我開始漸漸明白,嚴格的訴訟程序不是唯一的選擇,判決也并不一定是終結案件最好方式,尋找可替代的糾紛解決方式不正是世界的趨勢嗎?訴訟服務中心的成立有效拓展了糾紛化解的平臺,將更多矛盾化解在訴前,像一個減壓閥一樣緩解了審判庭的工作壓力。
訴訟服務中心就象一個大課堂,教我重新去認識現實中的司法世界。人們總說,訴訟服務中心是人民法院的一扇窗口,一扇露著微笑的便民窗口;我覺得訴訟服務中心更像是一座橋,一座權力俯下身去變成的橋,連通著人民群眾與法院。
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你的事業就是你的夢想所在。我很慶幸,我是其中的一個。有哪個職業能讓人如此深深地投入到生活的洪流之中,即作為見證者又作為親歷者,飽受其中酸甜苦辣的滋味呢?這便是法律的事業獨特魅力和崇高之處。然而,未來之路剛剛開啟,前面總會有重重挑戰等著你,必須要用更加勤勉和虔誠的態度恪盡職守,用更加堅韌和勇敢的精神去迎接未可知的種種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