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為哥哥“兩肋插刀” 法院裁定撤銷案件
作者:袁堅 莊莉莉 發布時間:2008-08-26 瀏覽次數:1807
本網無錫訊:哥哥生意上吃了“啞巴虧”,37萬余元的材料費遲遲無法追回。弟弟“挺身而出”,冒哥哥之名提起訴訟,結果真身被識破,無錫北塘法院依法撤銷其起訴。
趙某是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張剛則是某鋼材加工工廠的業主。兩人一直有生意往來,彼此私交不錯。
其實兩人形式上簽訂的是線材加工協議書,卻沒有任何加工合作,有的只是購銷關系。然而兩人的這次合作并不“愉快”,趙某的建筑公司因缺少資金,導致其承建的工程不得不中途停止施工。而建筑公司欠下張剛的貨款也因資金緊張被占用了。此后,張剛曾多次到建筑公司催討上述款項,但每次都是同樣的答復:公司人事變動,趙某調任其它崗位,公司要核實賬目后才能作決定。一拖再拖,至今張剛分文未拿到。
想到生意上的長久合作,張剛不想撕破臉皮,只好忍氣吞聲。弟弟小化可咽不下這口氣,偷偷瞞著哥哥“挺身而出”。以哥哥的名義簽了訴狀、律師的委托書,還聲稱是哥哥口頭授權委托。
再嚴密的部署也會露出“馬腳”的,承辦法官發現了這個冒名的“張剛”,小化也承認了自己的身份和冒名的事實。由于訴訟材料中所有的簽字都不是哥哥本人的簽字,也沒有哥哥本人的書面委托,北塘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裁定撤銷這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