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00866,當陳珍海在調解協議上簽完字后,他用健康的右手緊緊握住劉玉平法官的手,不停地說謝謝劉庭長,謝謝睢寧法院,謝謝……”,淚水從右眼中不停地滑落,萎縮的左臂和失明的左眼顯得那么扎眼……

20076月,家住福建省仙游縣榜頭鎮的陳珍海經人介紹來到了睢寧縣高作鎮王章亞開辦的私人軋綱廠工作,雖然待遇不低,但工作環境卻比較艱苦,安全設施不到位,而且幾乎天天超負荷運轉。同年128日凌晨,陳珍海在處理機器故障時不慎被機器卷入,隨即不省人事。在陳珍海先后于睢寧縣人民醫院、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治療期間,雇主王章亞也盡到了責任,共支付了各項醫療費用16萬余元,但在陳珍海2008417出院后,王章亞便拒絕再付任何費用。而此時的陳珍海左眼已經失明,左臂粉碎性骨折致使左手失去功能,左側肋骨全部骨折尚未痊愈。遠離故鄉的他在幾次討要救命錢未果后,拿起了法律武器,于2008425將雇主王章亞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賠殘疾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24萬余元。

睢寧法院凌城法庭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劉玉平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但被告王章亞拒絕賠償,并情緒激動,言語威脅原告的代理人。在知道和劉玉平法官同為睢寧縣高作鎮老鄉后,其又多次對原告宣稱“我就不信睢寧人會偏袒外地人”,致使原告一時間對司法公正失去了信心。劉玉平法官知道后,耐心地給原告做了解釋,告知其法律是公正的,在睢寧絕對不會存在地方保護主義,緊接著依法查封了被告所有的45噸鋼材,用實際行動給原告吃了一顆定心丸。

66月,法庭召集了雙方當事人進行第二次調解,通過對被告曉之利害及雙方代理人的共同努力,原被告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王章亞于2008630前一次性賠付給原告陳珍海各項損失共計176000元,其余部分原告陳珍海自愿放棄。從而出現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