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成功拍賣查封財產 得款115萬元順利執結兩案
作者:陳國斌 吳行元 發布時間:2007-11-07 瀏覽次數:1252
本網無錫訊:近日,宜興法院丁蜀法庭將拍賣被執行人北京某公司在山西省太原市的房產所得110多萬元執行款交付給申請執行人兩家宜興企業時,兩企業老總真情地說:“感謝法院傾心盡力依法執行,為我們企業解了難。”
北京某公司未按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履行法律義務,申請執行人某設備廠于今年3月份到丁蜀法庭申請執行,標的56萬余元。另和橋法庭也有同一被執行人的案件,標的57萬余元 。執行人員在執行中調查了解到,北京某公司總經理姚某因涉嫌合同詐騙在去年12月份被廊坊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該公司的銀行帳戶存款近800萬元也被依法凍結。該公司的辦公場所是租用的寫字樓,總經理被刑拘后,該公司經營停業。面對該公司的狀況,執行人員沒有輕易放棄,而是多渠道尋找被執行人的債權和財產線索,經多方調查,得知在內蒙古一企業有工程款未結算完,即與該企業聯系。但該企業提出工程有質量問題,雙方未作最后結算,此執行線索中斷。同時,執行人員通過進一步調查得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馬某是河北省廊坊市一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老總,于是執行人員多次與馬某電話聯系,馬某表示,北京某公司是總經理姚某一手操辦的,他從未到該公司上過班,姚某詐騙一案也是他舉報的。經多次做思想工作,馬某提出申請方如能在金額上作讓步可以協商。后經協商,雙方終未達成一致意見。
就在案件執行再一次擱淺時,執行人員得到一個消息,被執行人在太原市中心有兩處房產。執行人員馬不停蹄趕赴太原,經查詢了解到該房產系被執行人向某開發公司購買尚未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事不遲宜,執行人員當即對房產進行了查封并到太原市房產局辦理了預查封手續。為使房產盡早進入評估、拍賣程序,防止節外生枝,承辦人回來后即與辦公室取得聯系,委托無錫某評估公司對房產價值進行評估并一起前往太原。為依法規范操作,承辦人員與當地派出所、公證處、小區物業取得聯系,邀請他們派員到場見證,對房屋內的財產進行清點、登記并更換了門鎖,整個過程公證人員都進行了拍攝。同時委托太原當地拍賣公司對評估好的兩處房產進行拍賣,最后以115萬元的價格成功拍賣。從而順利執結了兩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