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來,海安縣法院為司法警察和執行人員配備的單警執法視音頻記錄儀投入使用。該院要求配備人員在今后執法過程中需佩戴并開啟執法記錄儀,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與警務監控中心實現無縫對接。執法記錄儀的使用,對客觀、真實記錄執法情況,提高單警執法能力,促進規范化建設和陽光司法具有重要意義。

 

圖為該院法警佩戴執法記錄儀,攝錄現場查封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