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竊割通信電纜線再獲刑5年
作者:耿貴賢 孫海雷 發布時間:2008-12-04 瀏覽次數:1583
2008年5月至同年7月間,射陽縣阜余鎮繆港村四組無業人員徐克國結伙他人至本縣合德鎮、海通鎮、興橋鎮、耕耦鎮等地,采用夜間行竊等手段,竊割通信電纜線作案8起,竊得電纜線總價值人民幣18564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克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徐克國在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從重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