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宜興法院將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俗稱“執行老賴”)信息在宜興市區的核心商業圈電子屏幕上進行了集中公布。目前首批“亮相”的老賴有24名,其中企業3家、自然人21名。此舉被眾多市民盛贊,說宜興法院做法“給力”。

 

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最高人民法院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執行老賴進行制裁的最新舉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已于2013101正式實施。宜興法院此次公布的“老賴”均為該院在辦執行案件中具備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并存在拒不申報財產、隱匿行蹤拒不接受法院傳喚而規避執行、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后又拒不履行等情形的被執行人,其中涉案標的額最大的達2000萬元人民幣,最少的則為1.2萬元人民幣。

 

宜興法院副院長翟一平介紹,“此次在宜興市區核心商圈電子屏幕上公布24名失信被執行人的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對我市法院轄區內執行老賴的社會信譽的打擊力度,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執行聲勢,讓失信者在我市經濟社會環境中寸步難行,并對與這些執行老賴有經濟交往的社會公眾也起到風險警示的作用。”

 

據悉,今后宜興法院還會根據需要在其他商業中心廣告欄、法院公告欄及相關平面媒體上進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布。同時,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對于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的,還會依法定程序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