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多人少”的壓力之下,在日常的繁瑣工作中,法官默默扮演著解決法律紛爭、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角色,承載著百姓對公平正義的需求。

 

截至20131220日,江陰法院收案24247件,結案21498件,一線法官人均辦案213件,創(chuàng)歷史新高。這么多的案件,法官到底是如何辦結的呢?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法官的工作的確很忙,但在忙碌的工作中,他們卻享受著案結事了的成就和快樂。

 

有道是,“清官難斷家務事”,臨港新區(qū)法庭的吳玉鳳法官卻硬是把這個“難”字變成了“善”字。

 

這杯茶,又只喝了一口

 

1215日,上午8點,還沒到上班時間,吳玉鳳已經坐在辦公桌前。她翻開桌上的記事本,當天安排了7檔案件:離婚、動物傷人、婚約財產、交通事故、打架、贍養(yǎng)糾紛。除此之外,庭里還安排了晚間送達,幾個案件當事人白天找不到,只能晚上碰運氣。

 

“吳法官,就知道你會提早到辦公室,又來麻煩你了。”吳玉鳳泡了一杯茶,剛喝一口,就聽到調解室外傳來一陣熟悉的聲音,吳玉鳳一看,是一起離婚案件的原告張某來了。張某和丈夫是半路夫妻,5年前,張某患上了多發(fā)性子宮肌瘤,做了子宮全切除手術。手術后,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變得更加拮據(jù),夫妻間也因此經常發(fā)生矛盾。禍不單行,2年前張某又被查出患有直腸癌,為了不給丈夫增加負擔,她隱瞞了病情,并在兄弟的資助下做了手術。丈夫得知了實情后很生氣,認為妻子不信任他,雙方矛盾不斷升級,甚至大打出手。為此,張某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夫妻關系。

 

本來應該共患難的夫妻如今對簿公堂,且兩人之間還有一定的感情,就這么散了讓吳玉鳳覺得很可惜。她耐心地進行開導、做和好工作,2個多小時后,這對夫妻答應和好,她心里的石頭暫時放下。

 

之后,吳玉鳳又出門看現(xiàn)場,回到法庭是下午一點一刻,她急匆匆趕回辦公室穿上法袍,三步并作兩步下到一樓審判庭,宣判一樁普通的贍養(yǎng)糾紛,時間跨度是130-230

 

剛結束庭審,一起案件的原告打來電話,說找到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讓她趕緊去常州送達。這是一起企業(yè)借貸糾紛案件,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棄企逃債跑了,案件訴訟材料一直無法送達。吳玉鳳立即與法官助理一同前往常州某茶社,找到當事人,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吳玉鳳在茶社當場制作了調解筆錄和協(xié)議讓雙方簽字確認,該案圓滿解決。

 

從常州趕回到法庭已是下午4點半,法庭門口聚集很多人,一方要拖車,另一方阻擾不讓,雙方爭執(zhí)不下。原來,這是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法庭今天通知雙方到庭調解,沒想到兩家人為了女方的嫁妝——法庭門口的這輛車,爭搶起來。吳玉鳳上前說服雙方把車停在法庭內,又趁熱打鐵組織調解,總算在5點半把這起婚約財產糾紛及時解決。

 

跟著吳玉鳳回到辦公室,看到她一早泡好的那杯茶——還擺在桌面上,還擠在那堆卷宗的空隙里,只是茶水已經沒了熱氣,茶葉片片舒展開,靜靜地躺在杯底。“這杯茶,又只喝了一口。”吳玉鳳笑道,“長期晚睡早起,多喝點茶能讓頭腦更清醒。”然而,一忙起來,她常常連泡好的茶都顧不上喝一口。

 

事實上,吳玉鳳一天的工作還沒結束。當天晚上,吳玉鳳與書記員前往璜土、石莊線送達了6個案件,找到了幾名一直聯(lián)系不上的當事人,還在送達時順利調解了一起案件。

 

“每天奔波著、忙碌著,有時盡了最大的努力,卻不一定能得到最滿意的結果。執(zhí)行法官的努力,在案卷中并不能全部看到,但是其中的曲折與快樂只有自己心里最明白。”有著10年執(zhí)行經歷的法官王伯軍坦言——

 

“老賴還錢那一刻,我最開心”

 

王伯軍的謙虛,不禁讓人產生疑問:這就是那個長年累月24小時開機待命、不放過任何一個涉案“老賴”的鐵面包公么?這就是那個為了追回當事人錢財,一年在外省區(qū)執(zhí)行124天的法官么?

 

早上8點,王伯軍準時來到辦公室,之后,電話就一直沒停過。他是在做一個久未出現(xiàn)的被執(zhí)行人的思想工作。從法律講到道德,再從道德講到人情,半個多小時后,王伯軍終于放下了電話。

 

“是個民間借貸的案子,這個被執(zhí)行人的電話好不容易才打通,說了這么久,既要跟他講和解的好處,又要讓他知道不配合執(zhí)行的法律后果,他總算答應明天過來商量解決方案了。明天我再做做雙方的思想工作,這案子基本能辦成。”王伯軍說,“我們辦案的最終目的是消除矛盾,所以首先要盡一切可能讓雙方和平解決問題。強制執(zhí)行措施是到最后沒辦法的時候才用的。”

 

隨后,王伯軍又接待了2檔來訪,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幾乎沒有絲毫間隙。除了中午小睡了一下,他幾乎一直在與當事人溝通。

 

下午一上班,王伯軍便與同事一起前往我市一家高新技術企業(yè)回訪。不久前,這家企業(yè)在外地的一個客戶企業(yè)——某電子企業(yè)突然賣了商標,連法人代表也換了。當時,該電子企業(yè)還欠了我市這家高新技術企業(yè)200萬元,了解后得知,雖然換了法人代表,但該電子企業(yè)的實際控股人沒變,后法院判決該電子企業(yè)返還欠款,然而,判雖判了,該企業(yè)卻依舊我行我素,不歸還欠款。王伯軍上門執(zhí)行,對方都以“老板換了”為由,態(tài)度蠻橫地將他拒之門外。

 

那一刻,王伯軍的一腔熱血直往腦門子上涌:“我是一個執(zhí)行法官,怎么能看著法院的生效判決變成一紙空文?”他暗下決心,要用一個執(zhí)行法官的行動來維護法律的尊嚴。依托著法院的執(zhí)行指揮中心,王伯軍查到該電子企業(yè)的賬上有近90萬元現(xiàn)金,便聯(lián)系對方:“你想當老賴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可以先罰你款、再執(zhí)行。”對方一聽,急了,馬上約了我市高新技術企業(yè)商量還款事宜。這次,王伯軍回訪該高新技術企業(yè),便是了解還款的進展。

 

“執(zhí)行指揮中心會與我市銀行、非金融機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房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建立“點對點”網絡查詢系統(tǒng),能夠實現(xiàn)對被執(zhí)行人相關財產信息的全方位查控,這是我院推出的新舉措,今年11月初剛剛掛牌成立的”,關于法院執(zhí)行指揮中心,王伯軍介紹道。

 

從企業(yè)出來,王伯軍又前往相關部門查詢被執(zhí)行人的相關情況。下午5點,已經到了下班時間,他回到辦公室整理案卷、寫裁定書。他接著介紹,找人、查詢、查封等大多數(shù)的執(zhí)行工作都需要在外面完成,這會兒反而是執(zhí)行局人最齊的時候。

 

見到刑事審判庭張震星副庭長的時候,他詫異:“我一天的工作?還不就是庭審、寫判決書!”真如他所說這樣簡單嗎?看了看他當天的工作安排,就有7個案件要開庭。

 

每起案件,都要努力做到罪責刑相適應

 

張震星說,時近年底,為盡可能快結案多結案,案件排期十分密集。好在江陰法院推行審判模式改革,他的工作效率明顯提高,今年已經辦案近300件。

 

距離開庭還有45分鐘,張震星隨即打開案卷,又翻閱了一遍,也理了理審理思路。“避免枉判錯判,必須一遍遍審閱枯燥的案卷材料。”他說,一個嶄新的案卷在他手里,等案件審完也就翻“爛”了。

 

850分,張震星換上法官袍,整理儀容,抖擻精神。9點整,他進入審判庭,敲下法槌,宣布開庭。這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被告人駕駛三輪摩托車與一輛小轎車追尾。這樣一起案情簡單的案件,張震星已經在開庭前做了大量工作,他了解到被告人家境貧苦,被告人是家中的頂梁柱,那次追尾的過錯也不全在他。當天,張震星認真主持庭審工作,仔細核對證據(jù)材料,最終,被告人被判拘役一個月,緩刑半年,并處罰金。

 

在回辦公室的路上,張震星說,如果不判緩刑,也沒有人會說判決有問題,但他認為,判案的效果很重要,讓被告人得到法律制裁的同時,也要盡量挽回被害人的損失。

 

回到辦公室,張震星喝了幾口水,立即開始撰寫判決書。10點,判決書寫了三分之一不得不停下來,因為第二個案件開庭的時間就要到了。第二個案件是一宗盜竊案,一個慣犯曾因盜竊接受過勞教,出獄2年后故伎重演。案情并不復雜,但被告人的工作單位領導寫了一封信給法官,為被告求情。庭審中,公訴人也建議法庭判其緩刑。然而,這些都沒有影響法庭的最后判決。

 

“法官不能機械地執(zhí)行法律,每個案件都有不同之處,在同樣的法律條文下,法官應努力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庭審結束,張震星對他的助理劉嘯云說道:“公平正義說起來簡單,但法官要做很多判斷,要不斷穿梭于事實和法律之間。”

 

當張震星結束當天7場案件的庭審時,已經是下午3點半了。他開始在電腦前專心致志地寫法律文書。在這個過程中,不斷有電話打進來:有當事人詢問案件審理進度的,有想請求法官協(xié)調調解的,也有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后咨詢執(zhí)行事宜的……無論什么情況,他總是慢言細語地解釋,沒有半點不耐煩。放下電話,他笑了笑,說:“我很多時間在開庭,當事人打進來電話不容易,他們不知道有多焦急呢,都想多說一會。”

 

不知不覺間5點鐘了,電話逐漸少了,張震星繼續(xù)噼里啪啦地敲打鍵盤。剛過6點,敲完最后一行字,他伸個懶腰,窗外,夜幕已經降臨,他說道,這時候回家正好錯過晚高峰,吃過晚飯,他還要到單位加班看案卷,準備第二天的庭審。

 

 

江陰法院民一庭,有位出了名的專啃疑難復雜“硬骨頭”的法官李峰。他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醫(yī)療糾紛、拆遷、建設工程等復雜案件很多都會到他手里。案件雖難,但李峰的辦案質效在全院依然名列前茅。

 

啃下疑難案件“硬骨頭”

 

早上八點半,來到李峰辦公室。這是一間不大的辦公室,有2名法官在這里辦公。辦公室里幾個高高的檔案柜,把本來不寬裕的空間塞得滿滿的,辦公桌面、電腦臺上,擺放的都是厚厚薄薄的正在處理中的案件卷宗。這似乎透露了一個訊息——這里的案件都不簡單。

 

李峰埋頭在一堆高高的案卷中,正閱看一起醫(yī)患糾紛案件的卷宗材料。“這起案件時間跨度長達十多年,證據(jù)收集難度非常大,這些案卷、病歷我已記不得看了多少遍。”李峰說,對于醫(yī)患糾紛來說,患者有患者的苦痛,醫(yī)院有醫(yī)院的苦衷,鬧到“公堂”上,法官要端平這碗水。

 

話說到一半,李峰開庭的時間到了,他要審理的正是一樁醫(yī)療糾紛案件,庭審歷時2個多小時,但整個案件的審理還遠遠沒有結束。李峰說,單從法律層面上看,醫(yī)療糾紛案子是比較簡單的,就是人身損害賠償,而且有專門的機構進行鑒定,法官根據(jù)鑒定結果處理就是了。但案件背后的復雜繁瑣程度超乎想象,許多醫(yī)療官司要耗時一年以上。“有一名患者家屬,在患者的病歷中找出了幾百個問題,我專門用了一周時間,對照規(guī)定、逐條檢查,最后認定了幾十條。”

 

中午吃過飯,李峰沒有休息,看了看日程安排,2點開始他要審理一起裝飾裝潢糾紛,預計要一下午時間。于是,他見縫插針打了一個電話:“金老板,這工資款一定要按照調解書約定,年前發(fā)到工人手里。”

 

李峰介紹,電話那頭是一起剛剛調解成功的建筑工程案件的當事人。“建設方把勞務分包給一家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又把工程發(fā)包給個人,也就是金老板,建設方已經把工程款付給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卻沒把錢給金老板,工人們沒領到工資情緒激動。金老板起訴到法院,我們上個星期剛調解成功。”李峰說,眼見快到年底了,打電話問問工人工資有沒有發(fā)到位。

 

這起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案件,雖然是調解的,沒有正式開庭,但李峰也花了不少心思。他仔細研究過施工圖紙,看過施工合同,找到了雙方爭議點,再查找法律規(guī)定,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鑒定。最后,雙方當事人根據(jù)鑒定結果提出爭議事實,法官作出判斷。

 

“建設工程案件主體多、無效合同多、涉及金額較大,勞務層層轉包分包,案件審理難度大,必須要做足功課心里才有底氣。”李峰說,目前他手頭未結的案件還有38件,涉及拆遷、醫(yī)療糾紛、建設工程、裝飾裝潢等類型,都有一個共同特點:繁瑣復雜、審理周期長。同事經常跟他開玩笑:“你審的案件費時費力,一個可以抵我們幾十個。”

 

“越是復雜的案件,越要嚴把事實關、證據(jù)關、裁判關,爭取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這便是李峰辦理疑難復雜案件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