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開發區法院法融于民亮實招
作者:徐吉梅 陳萍萍 崔寧華 發布時間:2014-01-13 瀏覽次數:2223
最初,河南人趙杰(化名)也不相信自己被拖欠兩年多的工資遇到一次“院長接待日”就能解決。2011年,趙杰起訴自己的老板李某拖欠工資勝訴,但是李某又是另一個欠薪案件的上訪人員。就這樣兩年多沒有解決。前些時候,趙杰來法院上訪,正好是“院長接待日”,鎮江開發區法院高國華院長接待了趙杰,聽取了案情,明晰案件事實和癥結。最后從新區某局專款賬戶中先行提取了李某的工程款作為工資支付給趙杰。
對于94歲的王大娘來說,她不相信打一個電話就能請來法官幫助自己處理家庭矛盾。出生于1919年的王大娘年高體弱,不慎摔傷,醫療費花去2萬多元,老人的兒子卻不愿承擔,王大娘無奈想到了去法院求助,但是怎么去?這對行動不便的王大娘來說也是個大困難。打電話行不行呢?老人抱著試一試的心理撥響了鎮江開發區法院的電話。誰知,當天下午,法院就有人趕到王大娘所住的敬老院,病榻前立案,還免了訴訟費。最后,法官就在王大娘的病床前成功調解了這起母子糾紛。
同樣,新區的一些小微企業也不相信法院舉辦的一場“法企文化節”能為他們融資。開發區法院首創“法院確認債權質押貸款”的融資新方法,利用與轄區銀行共建的誠信平臺,推行應收賬款質押的融資方式,幫助小微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此舉被人民日報贊為,在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上,“法院發揮了其獨特的積極作用。”
許多的不相信,最終逆轉為信任。鎮江開發區法憑借的是他們將為民務實清廉的價值化于心、外踐于行。自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實施以來,鎮江開發區法院積極轉變作風,察民情、保民生、解民憂、暖民心,把群眾滿意作為法院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最迫切、最現實的司法訴求。
“樹立群眾觀念,就是要求人民法官始終將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貫穿于司法工作的全過程。把人民群眾當親人,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想人民群眾之所想,急人民群眾之所急,幫人民群眾之所需。”鎮江開發區法院院長高國華向記者表示。如何在執法辦案中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只要真正做到了“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就能贏得了人民群眾的廣泛信賴。開發區法院用“心”踐行著群眾路線,推進教育實踐活動向縱深發展。
聽民聲,拓寬渠道讓群眾表達舒心。該院定期組織法官深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聽取意見、建議;深入開展“法院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律師、社區群眾、在校學生參觀法院審判庭,觀摩庭審;通過百案回訪、專題約談、開設征求意見箱等多種方式,主動聽取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確保司法為民取得更大實效。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法院審判工作情況。
知民意,提升質量讓群眾打官司放心。強化質量意識、責任意識和公正司法意識,從源頭上提升辦案質量。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加大審判信息、司法程序、司法政務公開的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達到了結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貼民情,節約成本為群眾訴訟省心。在立案、開庭、宣判、送達、執行等各個環節,盡可能細化便民利民服務措施。開辟訴訟“綠色通道”,對于涉及民生、困難群體、婦女兒童的案件,及時保全,優先立案、調解。開展農民工工資案集中辦理等活動,為群眾訴訟省時省心,即把司法為民落到實處,同時增進了群眾感情,密切了干群關系,樹立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暖民心,普法宣傳為群眾用法暖“心”。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活動,營造良好法制氛圍。結合婦女節、兒童節、國際禁毒日等特定日期,經常性地舉辦送法進社區、校園、企業、工地等活動。選派法官到轄區中小學校上法制課,結合典型案例剖析青少年犯罪特點、原因,并針對青少年學生如何加強自我保護、預防犯罪提出建議。
在服務經濟發展中,開發區法院既注重保駕護航,又注重主動參與。在金融危機影響企業發展時,舉辦以如何抵御金融風暴為主旨的“經濟與法”大型論壇,邀請大學校長、知名教授為企業獻計獻策。及時出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十二項舉措》、《服務全民創業十二項舉措》,充分利用訴訟保全等措施,實行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的“短、平、快”工作法,積極為轄區企業清欠在外貨款。
在企業遇到融資困難時,開發區法院與轄區內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聯合推行“法院確認債權質押貸款”,幫助小微企業快速獲得貸款。,該院成功舉辦鎮江新區首屆圌山法企文化節,現場幫助小微企業融資2000余萬元。
“司法職能如何與時俱進?不能就案論案,要勇于社會擔當。”高國華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