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德不再死扛法院判決說明啥
作者:符向軍 發布時間:2010-05-26 瀏覽次數:1372
上海市靜安區法院
因著名導演謝晉名譽權糾紛,謝晉遺孀徐大雯狀告宋祖德、劉信達名譽侵權案終審結束并進入執行程序后,宋祖德仍視法律如兒戲,“大嘴”不止,堅稱所謂“絕不道歉、絕不賠錢,絕不改變”的“三不原則”,死扛法院生效判決,拒不履行法律義務,態度極其惡劣囂張。只是,一旦人民法院動起真格來,任宋大嘴吃了多少顆熊心豹子膽也扛不住了,不但乖乖繳納賠款15萬元,還心甘情愿承認他和兄弟劉信達錯了。昔日文體演藝界牛氣沖天,誰都敢惹,誰也惹他不起的宋大嘴,今日終于牛皮吹破,不單賠錢賠理,還丟人丟臉,被人笑話,灰溜溜地,再也“牛”不起來!
多行不義必自斃。大嘴宋祖德落得如此不堪下場,自是他為了大肆炒作自己,一貫目無法律,不惜踐踏他人合法權利的應得結果。我們為謝晉的泉下魂靈感到藉慰,我們鄙視宋祖德的丑陋無聊。不過,也不必把他一棍子打死,因為他到底也沒有在這人世枉活一遭,畢竟還做了一回好事——以自己不堪的下場,給我們提供了不少有意義的警示!
警示一、萬事有是非,言論須謹慎。宋祖德最初張開大嘴爆出許多娛樂界“丑事”,確實讓世人耳目一新,也借機把自己炒紅,但嘗到甜頭的宋祖德自以為找到一條“揭秘出名”的走紅捷徑,一發不可收,多次散布明星八卦,不惜憑空捏造、誹謗,語不驚人誓不休。殊不知“你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你有言論的自由,但不能侵犯到我的權利,否則,“出來混,總是要還的”!碰上一個“認死理”的徐大雯,非要討回亡夫謝晉的名譽清白,與他對簿公堂,論個是非。法庭上拿不出任何事實證據,大嘴也枉然,宋祖德只好迫于法律威嚴,撂倒自己認栽,并表示“以后我會收斂很多,會謹慎很多。”
警示二、互聯網有規矩,炒作亦有度。互聯網是一把“雙刃劍”,很多人通過網絡炒作一夜成名,比如“鳳姐”;也有很多人遭受網絡侵權,苦不堪言,比如“艷照門”眾女星。“娛樂大王”宋祖德借助互聯網炒作娛樂新聞吸引眼球,嘗到了迅速躥紅的快感,自以為互聯網絡虛擬無邊,無拘無束,只管天馬行空,哪管言語無忌,多次在其博客上散布名人明星緋聞八卦,信誓旦旦地“揭露”著名導演謝晉死于嫖娼,還說謝晉與劉曉慶有私生子,儼然以娛樂圈的“紀委書記”自居,炒作無度,娛樂至死,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后,卻耍賴狡辯是“黑客侵入”。法院判定其惡意侵害了謝晉名譽權,為他的耍賴行為插上標簽,也為他的過度炒作打上了休止符。法院的判決暨執行與宋祖德的最終服軟認栽,證明了互聯網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炒作應有度,侵權必賠償。宋祖德侵犯謝晉名譽權案的依法判決與執行,對規范互聯網秩序,純凈娛樂業空氣,無疑具有標本意義。
警示三、法律尊嚴來自于嚴格執法,嚴格執法就不怕執行難。宋祖德原以為自個是以揭秘走紅的大腕,能夠“一招鮮吃遍天下”,法律管他不著。在最初得知徐大雯要與他對簿公堂的時候,根本不當回事,言之鑿鑿稱不怕打官司,從起訴到執行,不收傳票,不接電話,不見人影,自以為法院拿他沒轍,徐老太也耗他不起。不但瘋狂狡辯抵賴侵權事實,最后還耍無賴,堅稱“絕不道歉、絕不賠錢,絕不改變”的“三不原則”,死扛法院生效判決,拒不履行法律義務。沒想到法院針對其“三不”,立即啟動評估拍賣程序,依法查封其在廣州的兩套房產,限制其與劉信達離境逃匿,從劉信達私人賬戶扣劃10萬元轉交徐大雯。法院《執行公告》更是限期宋祖德、劉信達必須到庭履行判決,否則,將對其予以罰款、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正是法院自始至終的嚴格執法,針鋒相對,寸步不讓,才使得宋祖德最終懾于法律威嚴,服軟認栽。法律尊嚴得以彰顯。
宋祖德侵犯謝晉名譽權案依法判決并有效執行,是一個成功范本。說明網絡虛擬世界及娛樂演藝行業并非可以“娛樂至死”,同樣要受到法律規范,他人合法權益不容侵犯,法律尊嚴不容褻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星也不例外,只要觸犯法律,都將受到法律的懲處。法律一旦動真格了,牛氣如“娛樂大王”宋祖德,也得乖乖認輸。這無疑也啟示我們,只要真正做到嚴格執法,不斷加大執行力度,法院的執行難這一“老大難”問題就能得到立竿見影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