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6歲的豐縣法院紀檢監察室干部劉敬永時常說:天平的徽章掛在我們胸前,它不是一種裝飾,更是一種警示,提醒我們應該時刻牢記天平的特性,努力保持立黨為公、執紀為民的高尚情操。

 

正是這種信念,使在法院工作29年的劉敬永一身正氣,贏得法院干警和當事人的尊敬和愛戴。正是始終堅持這種信念,劉敬永多年來也取得了許許多多榮譽:2007年榮獲全市法院系統先進工作者,2008年榮獲全省法院紀檢監察先進工作者,2009年,豐縣法院紀檢組被市人民法院評為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

 

到紀檢部門任職以前,劉敬永是一名基層人民法庭的法官,當年他審理了不少有影響的民事案件。當組織上決定他到紀檢監察室時,他內心是舍不得離開審判崗位的。紀檢部門是清水衙門,難免要得罪人。但面對組織的信任,他責無旁貸地選擇了監察室。

 

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往往能體現出一名紀檢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平時他養成了一絲不茍、秉公執紀、堅持原則、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風。自2003年調入監察室至今,經他查處、督辦、協辦的案件就達24件。

 

2001年他剛剛調入紀檢監察室時,當事人開著車子在法院門口接法官去吃飯喝酒習以為常,嚴重損害了法官形象。劉敬永走馬上任后,首先制定出法官不準接受當事人的吃請的規定,這一規定剛一出臺,就有當事人上門來告發,有位法官在處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過程中,當事人出錢請法官又吃飯又下舞廳。經過調查,得知當事人先后二次請法官吃飯、上舞廳。劉敬永和市法院紀檢部門的同志一起,多次找這位法官談話,他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的性質及危害,主動退賠了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650元。對這位法官進行了通報批評,在黨小組、黨支部大會上作檢查,并扣發了一年的廉政保證金。

 

另一位法官和一名同鄉律師吃了一頓飯后,才知道該律師是一起正在中院審理的案件代理人。不知情的老法官被扣發了崗位目標管理獎。老法官雖然委屈,但服從了處理意見。

 

為了從源頭上解決審判工作存在的問題,劉敬永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和法院隊伍建設的具體情況,主持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規定》和實施細則及考核暫行辦法。根據黨風廉政的要求,他還制定了《干部戒免制度》、《“八小時工作”以外行為規范》等10余項廉政制度。這些制度符合審判工作實際,通俗易懂,便于每位法官在工作中對照檢查,對廣大法官起到了提示和告誡作用,有力保證了審判工作的公正和廉潔執法。在模范履職、文明執紀集中學習教育活動中,他主持制定了全市法院系統八條禁令,并將禁令制成卡片,發給全市法院每一位法官及工作人員,要求隨身攜帶。他不定期地組織人員檢查學習教育及履行禁令等情況。自禁令實施以來,豐縣法院統未發生過一起違反禁令的現象。

 

司法公正是人民群眾對法院和法官的根本要求,劉敬永以抓案件質量為契機,加強對每一個審判環節的監督,確保司法公正的要求得到落實。為確保違紀案件線索來源的渠道暢通,他對每一件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審判人員執法不公、徇私枉法、違法違紀行為十分重視,確保來信來訪件件有回音。對重大改判、再審改判、發回重審、檢察機關抗訴、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5類案件更為重視,他充分利用自己以前在審判庭練就的業務功底,從中發現違紀線索,及時調查處理,嚴肅了紀律,保證了案件的審判質量。  

 

紀檢監察工作不僅僅要懲處違法違紀者,還要保護好黨員干部,同時還要善于發現苗頭性的問題,預防腐敗現象的發生,這是劉敬永多年從事紀檢工作的深刻體會。

 

2005年,豐縣法院多次收到檢舉揭發一名審判法官的信件,指稱該法官違法違紀,收禮受賄。院黨組非常重視,指派馬劉敬永會同市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此案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劉敬永縣市法院紀檢監察部門的同志走訪10余人次,調查結果證明該法官是一個兩袖清風的好干部。調查結束后,及時在全院院的干部大會上公布了調查結果,還該法官一個清白。

 

天平,在劉敬永面前沒有失衡。劉敬永用自己的行為捍衛了天平的榮譽,也為自己書寫了精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