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女士在參加一家超市的促銷活動時被擠倒在地,一頭長發卷入了自動扶梯。受夠驚嚇吃夠苦頭的女士一怒之下將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其醫藥費及精神損失費總計10930元。

20081218,吳江市區某超市舉行一場“色拉油促銷活動”,所售色拉油的價格比平時低很多,顧客聞訊早早蜂擁而至。

因超市設在二樓,顧客全都擠在一樓自動扶梯口等待八點鐘超市開門營業。人越擠越多,當超市開始營業的剎那,人們一擁而上,混亂中女士被人群推倒在自動扶梯的臺階上,后面的人還在蜂擁而上,女士根本爬不起來,由于張女士留著一頭披肩長發,她的一頭長發很快被卷進了自動扶梯的臺階中間,女士只覺得瞬間頭皮有種被撕裂的感覺,然后就暈了過去。

后張女士被送往吳江市第一人民醫院就診,經診斷女士頭部被撕裂一條長約20cm的馬蹄形傷口,住院治療了11天。

女士認為,超市作為從事經營活動的場所,應當有義務保障顧客的生命安全,其在搞促銷活動時更應當充分考慮到顧客增多所帶來的安全隱患,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危險的發生。現在因為超市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其因顧客擁擠而摔倒受傷。據此,女士一紙訴狀將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賠償醫藥費930元以及精神損失費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