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日前,高郵法院采取果斷措施,迅速對一名以心臟不好為由企圖逃避刑罰執行的罪犯作出收監決定,并及時將其送往南京江寧監獄服刑,受到了被害人和社會各界的好評。

罪犯戴生紅,系多次犯罪的慣犯、累犯,社會危害性和危險性較大。其曾于19924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19977月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200412月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去年7月,又因涉嫌搶劫罪被高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在被刑事拘留期間,戴生紅提出心臟不好,高郵市人民醫院檢查認定不適宜關押,后公安機關于200881對其變更為取保候審,今年27日變更為監視居住。

223,高郵法院對戴生紅的搶劫罪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判決生效后,該院立即著手對其是否符合保外就醫條件進行全面、詳細的審查,同時請求揚州中院鑒定處作出鑒定,324上午,揚州中院作出該罪犯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鑒定結論,高郵法院迅速據此作出對戴生紅予以收監執行的決定,并在公安機關的全力協助下,于當天下午將其送往南京江寧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