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女順手牽羊 觸刑律免予處罰
作者:劉秋蘇 韓艷 發(fā)布時間:2007-03-02 瀏覽次數(shù):2689
本網徐州訊:日前,豐縣人民法院對順手牽羊盜竊他人財物的聾啞女劉麗玫因其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法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人劉麗玫,系一名聾啞女。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麗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被告人劉麗玫犯罪時未滿18周歲,且系聾啞人,認罪態(tài)度較好,贓物已被追回,犯罪情節(jié)應屬輕微,可對其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