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齡童打棗跌入狗棚遭狗咬 監護人被判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作者:龔甬鈺 錢小平 發布時間:2009-05-08 瀏覽次數:1307
本網無錫訊:為打樹上棗子,10歲的小西(化名)冒險爬上鄰居高達
2007年8月的一天下午,小西母親帶著小西去打麻將。中間其他小孩來叫小西買東西吃,小西母親即讓小西隨其他小孩一同出去。小西看到鄰居家狗棚旁一棵棗樹上的棗子熟了,就踩著狗棚旁的梯子爬到狗棚上想打棗子吃。聽到狗棚里狗叫,受到驚嚇的小西,一腳踩壞狗棚上的石棉瓦后掉進狗棚里,不幸就這樣發生了。小西被送至無錫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醫院接受治療,共花去醫療費948.73元(其中打防疫針的費用為645.57元)。
小西的父母認為鄰居未盡安全管理義務,在法庭上要求鄰居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再次手術費、鑒定費等合計2萬余元。鄰居則認為是小西自己的過錯及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導致了傷害,自己在此次意外事故中無任何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從人道主義出發,愿意支付小西的打防疫針的費用。
法院同時查明,鄰居所養的狗有養犬證并注射了狂犬病疫苗,狗棚是磚砌水泥粉刷的建筑,最低處高度為
無錫濱湖法院審理后認為,鄰居飼養的狗有養犬證,手續合法,為了對飼養的狗進行管理,還搭建了狗棚予以圈養,且狗棚的高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