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  原本與賭友合謀出老千贏錢,沒想到陷入敲詐陷阱,在被敲詐一萬余元現金后,受害人向警方報了案,豈料敲詐元兇竟是原先合謀的賭友。近日,江陰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敲詐勒索案件,五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四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

現年45歲的馮媛和47歲的蔣萍是一對在麻將桌上相識的好姐妹,兩人沒有正當職業,搓麻將是她們每天的工作也是最大的嗜好。馮媛是江陰顧山鎮人,蔣萍是張家港楊舍鎮人,因此兩人經常在江陰和張家港兩地活動。20085月,兩人在張家港搓麻將時認識了受害人李娟,看到她每次賭錢身邊都帶很多現金,感覺是個有錢人,而且發現她在搓麻將時手腳不干凈,于是兩人決定利用李娟的弱點對她實施敲詐,并把這一想法告訴了被告人王彬。王彬也是江陰顧山人,經常和馮媛一起搓麻將。三人合謀先由馮媛和蔣萍誘導李娟在搓麻將時作弊,再由王彬當場揭穿后實施敲詐。在決定實施敲詐后,王彬另外找了二名社會閑散人員充當打手。

200863日,馮媛和蔣萍約李娟到江陰顧山搓麻將,并和李娟說好搓麻將時三人合伙出老千,一起贏王彬的錢,李娟不知其中有詐,很樂意地答應了。四人在顧山一家飯店的棋牌房內搓麻將時,被告人王彬按事先計劃將正在偷牌的李娟抓住,并打電話通知早就等候在附近的打手,以詐賭為名,采用打耳光、語言威脅等手段向李娟敲詐現金人民幣10000余元。案發后,李娟越想越覺得不對勁,于是向江陰警方報了案,警方通過線索很快將五名被告人抓獲。

江陰法院審理后認為,五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等方法,強行索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五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