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防老今不再 為求贍養上公堂
作者:錢丹俊、楊敘龍 發布時間:2009-03-19 瀏覽次數:1381
本網無錫訊 去年底,錫山法院東湖塘法庭受理了一起父母二人訴四個兒子的贍養案件,承辦人在深入調查研究之后準確地梳理出矛盾焦點,最終通過耐心地講情說理使這起矛盾突出的案件順利調結。
原告劉某現年80歲,顧某現年76歲,夫妻倆婚后育有四個兒子,兒子們均成家立業,分開居住。兩位老人原來與小兒子一塊居住生活,但由于母親與小兒子之間素有嫌隙,2007年小兒子翻建房屋后將父母“掃地出門”,要求父母親在四個兒子間輪流居住,而其他三個兒子之間也心存芥蒂,并不同意輪流照顧父母。年邁的父母見自己含辛茹苦養大了四個兒子,如今竟然落得個無家可歸的下場,頓覺心灰意冷,最終只得訴至法院,要求四個兒子共同贍養,解決吃住問題。
經過開庭審理,承辦人敏銳地察覺到本案雖然事實清楚,但由于當事人之間積怨已深,家庭矛盾可謂一觸即發,于是承辦人形成了以調解結案為主的思路。正所謂“解鈴還需系鈴人”,承辦人以小兒子為攻堅重點,分別與當事人進行談話,各個擊破,最終通過細致的思想工作和講法說理解開了當事人之間的心結,為調解奠定了基礎。
3月12日上午,法院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僅用了兩個小時就使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至此,一起較為復雜的贍養案成功調結,父母與兒子之間也冰釋前嫌,重歸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