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協調 高檔小區業主喝上直供水
作者:南京市雨花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3-19 瀏覽次數:1325
本網南京訊 一停電就停水,水里還有些異味;一家炸魚,全樓聞腥,廚房里還總有煙味倒灌。
就為這兩件麻煩事,南京雨花臺區某高檔小區業主和開發商從2005年交涉至今,終于在南京雨花法院執行局的協調下圓滿解決。目前,該小區業主不僅全都用上了直供水,50多戶起訴開發商的業主還得到開發商為劣質煙道支付的每戶2600元補償款。
據悉,這批案件的圓滿執結,使雨花臺法院在此次清理執行積案行動中,“上報最高法院的執行案件”的執結率達到了100%。
棘手的事
2006年剛接手這17個執行案,周文就覺得很棘手:“根本就是死結,兩項執行標的沒有一項是好解決的。”
周文是南京雨花臺區法院執行局的法官。擺在他面前的17份執行申請書,除了申請人姓名不同,其他內容都一樣:一、解決小區的直供水問題;二、更換房屋內的劣質煙道。
17份執行申請書背后,是同一個小區的50位業主和開發商的一連串矛盾,其中供水和煙道問題最為尖銳。
“因為小區用的不是自來水廠的直供水,而是靠水泵從隔壁單位蓄水池里調來的水,不僅一遇停電就停水,水質也讓人不放心。”業主代表阮女士昨天向記者回憶時說,一次她在家洗帶魚,洗了一半,就停水了,一手的腥味也沒地方洗。
第二個是煙道問題,入住不久業主們就發現,因為開發商使用過了國家明令淘汰的劣質煙道,不僅串味嚴重,而且幾乎沒有排油煙的功能。阮女士形容:“廚房簡直沒法用,如果有一家今天炸魚,全樓的人都得跟著聞魚腥味。” 2006年底,已經和開發商交涉一年多的業主,被開發商傲慢的態度“逼”上打官司這條路。
法院的判決支持了業主的主張,卻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了麻煩。
喝上直供水
第一個麻煩來自隔壁一個老小區的居民。周文介紹,阮女士代表的業主用不上直供水的原因,是因為直供水的管道必須從隔壁老小區接過來。但當初自來水公司應開發商申請鋪設管道時,遭到了老小區居民的集體反對。老小區居民主要擔心水壓分流,自家自來水的壓力不夠用。
為此,周文專門咨詢自來水公司,得到“絕不會影響老小區用水”的承諾,并拿出實施方案。隨后,又用半年時間,和老小區所在街道、居委會和居民代表溝通,打消了居民的顧慮。
用上直供水那天,小區里像過節一樣熱鬧,阮女士還和業主代表一起,給法院送去了“喝水不忘挖井人”的錦旗。
走的時候,阮女士也沒忘了再叮囑一句煙道的事,畢竟事情拖得太久了,業主們給她的壓力也不小。
150元和3萬元
事實上,奔波直供水的同時,周文也在記掛著煙道的事情。
他本打算先給煙道改造的費用做個評估,卻沒有一家評估機構敢接這個活:“太復雜了,這個評估根本沒法做。”
原來,雖然換個煙道每戶不過百十元的事,可目前,各家均已入住,要換煙道,得先破壞各家原有裝潢,僅裝潢損失這塊,就是不小的費用,何況還得進入每家每戶施工,對居民的生活影響也是肯定的。
“情況就是這樣,到底是換煙道還是經濟補償,你們業主自己商量著辦。”周文將調查的結果如實告訴了業主,業主覺得有理,采納了經濟補償的建議。
可在補償標準上,業主和開發商又產生了巨大的分歧。業主覺得每戶最少得補償3萬元,畢竟油煙倒灌的日子得永久得過下去了。開發商則只同意每戶補償150元:“一根煙道不過50元,能多賠100元就不錯了。”
巨大的分歧,讓“談判”陷入了漫長的僵局。
阮女士昨天回憶道:“我看得出周法官承受了很大的壓力。開發商太牛了,我好幾次看到他為跑這事,回來的時候人都是蔫的,沒精神,知道又遇上困難了。所以到后來,我都不好意思催他了。”
事實上,開發商起初的態度確實很傲慢,不過法律不是兒戲,任何人都不能無視。此案執行過程中,開發商就因“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被南京雨花臺區法院處以50余萬元的罰款。
用阮女士的話說,那段時間,法院組織業主和開發商面對面地協商,“次數多得數不清”。從最初“不歡而散”,到后來賠償額差距拉近到“業主主張每戶5000元,開發商同意每戶2000元”,用了近1年的時間。
最終,雙方終于達成一致,賠償數額定在每戶賠償2600元。目前,開發商已按約給付了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