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和諧司法視野下的法院文化建設
作者:渠慎坤 發布時間:2007-11-08 瀏覽次數:1737
【內容摘要】 隨著“和諧司法”理念的提出,法院文化建設又被賦予新的內涵。如何加強新形勢下法院文化建設,是人民法院面臨的共同課題。本文擬對目前法院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作簡單探討,并在此基礎上對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法院文化建設提出一些建議,以饗讀者。
在全國第七次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首次提出“司法和諧”理念,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努力創建和諧的訴訟秩序,著力維護和諧的司法環境。在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下,“和諧”已被廣泛地應用于各個領域,成為政治活動和社會運轉的理論導引,也為司法工作注入了新活力。和諧的社會離不開和諧的司法,“司法和諧”或者“和諧司法”應運而生,“和諧司法”的工作理念和司法政策已經成為法律界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
人民法院的根本職責就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公平正義。人民法院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肩負著重大的歷史使命,它既是和諧社會的建設力量,更是和諧社會的保障力量,發揮法院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關鍵要樹立和諧司法觀,營造和諧司法氛圍,提高和諧司法能力,而實現和諧司法的重要途徑在于建設先進、和諧的法院文化。法院事業好比是宏偉的大廈,法院干警就是建筑材料,法院文化則是水,只有通過水的作用,建筑材料才能凝聚,宏偉的大廈才能堅固。如何正確認識法院文化的深切內涵,如何提高建設法院文化的能力,是擺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任務。
一、法院文化的基本內涵
法院文化是整個文化系統中的一種文化現象,它同其他職業文化一樣,是構成整個文化大系統的一個文化子系統,它既有文化的共同屬性,又有自身獨特的內在品質。
法院文化以法院為載體。在古代歷史上,我國從來沒有出現過現代意義上的法院,無法為法院文化的成長提供土壤?,F代意義的法院雛形曾出現在民國時期,但由于諸多因素的影響,法院文化一度夭折。新中國成立后,由于計劃經濟和政治意識形態方面的影響,真正意義上的法院還是水中望月。改革開放后,隨著“依法治國”的觀念深入人心,民主法治已然成為時代的主題,法院才具有獨立辦案的審判職權。隨之,作為根植中國特色文化土壤之中的法院文化初顯端倪并迅猛發展。法院文化建設在當前也是一個極富時代氣息的話題,已經受到全社會越來越多的關注。
(一)法院文化的形成是司法實踐的產物。法院文化作為文化的子概念,它的產生和發展總離不開司法實踐。法官通過組織審判活動,查明案件事實,準確適用法律,不斷尋求司法公平和公正,努力實現定分止爭,消除社會矛盾,在司法實踐中總結出來了許多職業道德建設、業務建設和隊伍建設的經驗,并經過沉淀、積累并被實踐檢驗是正確的、積極向上的那些思想觀點和思想方法,才能成為法院文化發展的源泉。法院文化總是處在一種不斷變化的發展狀態,法官的司法實踐無疑是法院文化發展的源泉。
(二)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現形式是一個完整的表意系統。該系統包括建筑、設施、人員、組織、裝飾、制度等各種有形的事物。作為表意法院文化的事物,具有與法院相關或者高度相關的文化特性。沒有基本的表意條件和手段,法院的文化精神無法彰顯,就不可能被認為“有文化”。
(三)法院文化的內在本質是法院的精神文化。主要指司法理念、司法價值追求、行為準則、職業修養、業務水平和文化品味等。法院的精神文化是內在的,其展示需要通過一定的載體表現出來。
綜上所述,法院文化是指以審判人員為主體的法院群體在長期的審判實踐和管理活動中所形成的一種司法理念、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法院文化是法院群體的靈魂,是法院精神文明建設的核心,它決定和支配著法院群體的價值取向,指引與制約著司法現代化的制度性和物質性安排。
二、目前法院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我國的法院文化建設起步相對較晚,對其應有的作用和功能沒有引起普遍的關注和重視,再加上固有的本位意識、行政管理意識和忽視文化的意識等因素的影響,造成了法院文化建設落后于司法實踐的要求,落后于其他職業文化的建設??v觀不少法院在文化建設中對法院文化建設的認識和操作上存在的問題非常多,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
(一)法院文化建設認識上的片面化。一些法院并未對法院文化有過全面的了解,導致把法院文化簡單化、功利化。有的法院內部整體精神狀態不佳,爭先創優意識不強,簡單地認為開展幾次文體活動,組織幾次書畫展覽就是建設法院文化了,或者花點錢裝飾一下法院,掛出幾幅帶“文化味”的標語,把文化建設當作“花瓶”,把搞文化建設當成一種“隨大流走過場的運動”。由于文化建設效益呈現滯后性,往往被我們一些領導當成軟任務,沒有緊迫感,有的甚至認為有時間就抓一下,應付一下任務,案子多了就無暇顧及。一些基層法院對于抓文化建設總是不太主動,有的甚至存在畏難情緒,認為耗時耗資意義不大。這些片面性認識對法院文化建設的重要性缺乏全面的認識,導致法院文化建設和審判無法形成互動,忽略了法院文化對促進審判工作的功效,嚴重影響了法院工作的持續、協調、全面發展。
(二)法院文化建設實踐上的盲目性。實踐中一些法院不考慮自身的條件、環境,也不管是否適合自身法院的個性,采取照抄照搬其他法院的做法,其硬性嫁接的結果必然導致“怪胎”,法院文化的功能顯然不能得以體現。每個法院都有一定的文化積淀,法院文化建設要創建適合本身的特色文化,完全照抄照搬建設法院文化,自然是欲速則不達。
(三)法院文化建設的表面化。一些法院一味追求物質層面的建設,而忽視精神層面的建設,或以文化的物質形式替代精神內容,如認為建造一座充溢“法文化”氣息的現代化的審判大樓就標志著法院文化已經實現。正是在這種錯誤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設已經偏離了文化建設的軌跡,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四)法院文化活動的形式化。部分法院錯誤地將法院文化建設等同于法院普通的文娛活動,將開展“文化年”、“文化節”和各種競賽、展覽甚至體育活動或用一些格言警句裝飾一下法院、喊一些口號當作法院文化的全部,忽視了法院文化的特質內涵,導致法院文化建設呈現“只長骨頭不長肉”的局面。
把脈問診,產生這些問題的思想根源就是一些法院對法院文化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充分認識到法院文化建設的重要作用,沒有切實擺正法院文化建設在法院整體建設中的位置。法院文化建設不是一件可抓可不抓的小事,而是關系到法官整體素質的提高和法院整體形象提升的大事,是推動法院建設的精神支柱,是維護法律權威,實現公正司法的重要前提。
三、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的理論與實踐
(一)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先進的司法理念統領法院文化建設。
先進的理念是行動的先導。法治理念是人們對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實施所持有的內心信念和觀念,是指導一國法律制度設計和司法、執法、守法實踐的思想基礎和主導價值追求。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以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為指導,在總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踐經驗,繼承和發揚我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優秀成果,吸收和借鑒西方法治文明合理因素基礎上形成的。它符合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符合法治國家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是先進的、科學的法治思想和理念。“和諧司法”包括和諧的司法環境、和諧的司法體制和和諧的司法理念,和諧的司法理念是和諧司法的精神支柱。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當前和諧司法理念的核心內容,因此,在法院文化建設中,應該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統領法院文化建設,引領法院全面發展。
在法院文化建設中,我們要堅持依法治院,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法院事務,保證法院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法院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堅持司法為民,牢固樹立“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理念,始終不渝地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永恒的價值追求,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滿意不滿意、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作為檢驗工作的根本標準;堅持公平與正義,妥善處社會各方面的矛盾糾紛,公正高效地審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堅持服務大局,法院文化建設要服務于審判工作的大局,服務于和諧司法建設的大局,服務于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服務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大局;黨的領導是法院文化建設順利開展的根本保證,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要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精神實質,自覺地把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與推動法院文化建設統一起來,堅定不移地依靠和接受黨的領導和監督。
(二)完善法院制度建設,以科學的制度規范法院文化建設。
法院制度建設要堅持以人為本,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規范法院工作人員的行為,調動法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以法律事業感召人,用法院的情感吸引人,用科學的制度留住人。一是要建立明確的領導責任制度,使各級法院的領導切實負起領導法院文化建設的責任,并帶頭搞好法院文化建設工作;二是要建立“環環相扣”的崗位目標責任制,把法院文化建設的目標和任務納入各級法院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并自上而下層層分解,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要建立科學的考評制度,把考評結果作為衡量工作成績的一項重要內容。三是在審判管理方面,推行審判質量監督管理制度。要建立起以審判監督庭為龍頭,立案、信訪、政工、紀檢監察等部門共同參與的立體式監督體系,從過去單純的案件質量評查轉變為審判工作的全程監督。四是要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干部用人機制。通過競爭,要在法官隊伍中營造出一種比學識、比作風、比貢獻的競爭氛圍。通過競爭,不但要選拔一批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更重要的是把公平、公開競爭的思想理念根植于法官心中,增強法官隊伍的內部活力。五是要建立監督約束機制,自覺接受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建立信息反饋制度,讓群眾有舉報的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通過制度化、規范化管理,規范法官的職業行為,使法官將制度的要求內化為自身的道德素養,滲透到思想和行為中,轉化為愛崗敬業的實際行動上。在落實貫徹制度的過程中,要注重強化程序意識,規范群體行為,培養嚴格遵守程序,嚴格按程序辦事的行為習慣,全面提升法官素質,使法官的一言一行都成為公正與效率這一法院文化目標的外化和直觀體現,確保法院的社會形象公正,并以此來贏得社會的信賴和支持。
(三)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以法官的精英化提升法院文化建設的深度。法院文化的主體是法院,而法院的主體則是法官,推進法官的職業化建設是法院文化建設的重心。200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全國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會議提出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把法官職業化建設作為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一個重大課題提出來,作為今后法院隊伍建設的一個重要目標和發展方向。它標志著中國法官隊伍將走出大眾化模式,迎來法官隊伍職業化時代,同時也為法院文化建設提出了新的命題。大力加強法官的職業化建設,要把提高法官素質放在重要位置,嚴格職業準入,樹立職業形象,完善職業監督,不斷探索提高法官隊伍素質的新途徑。
1、建立由書記員、法官助理、法官為審判單位的審判模式。要在法院設立法官助理這個職位,把審判和審判輔助工作分離,法官助理負責審判輔助性的工作,讓法官集中精力行使審判權,逐步推行由書記員、法官助理、法官為審判單位的審判模式。該種模式有利于促進公開審判,保證審判公正。
2、完善法官遴選程序,拓寬法官來源渠道,建立起適應審判工作要求和符合中國法官職業特點的遴選機制。推行從社會優秀法律人才中選任法官和法院系統內部逐級選任法官機制,確保法官具備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司法經驗,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知識背景和從業經歷。專家學者和優秀律師來法院工作之后,能夠發揮自身專業特長優勢,解決審判領域一些專業性強、難度大、新出現的前瞻性或關鍵性問題,為人民法院各項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法官職業化建設需要進行多方面的改革和探索,要不斷推進法官遴選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建設。
3、注重法官隊伍建設,建設學習型法院?!耙粋€優秀的法官不只是一個熟練的法律工匠,他還應當是一個歷史學家、一個政治家、一個文學家、一個先哲”。作為一名法官,不僅要具有法律知識、政治知識和歷史知識,更要具有文學知識,只有增強了自己的文化底蘊,才能提高法官的文字表達能力,加深法官對人生的理解,對社會現象的理解,對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理解,同時也有利于培養法官的人格魅力。加強對法官的培訓,著力培養法官的職業正義感、高水平的法律感、社會責任感、睿智的判斷力與邏輯思維能力,以及嫻熟的法律方法和技巧的掌握、多學科的知識結構等,營造濃厚學識文化氛圍,豐富法官法學理論功底和文化底蘊,培養高素質職業化法官群體,建設學習型法院。通過學習型法院的建設造就一批精英化法官,以高水平的司法能力來體現先進的法院文化,提升法院文化建設的深度。
(四)積極打造文化載體,以載體創新豐富法院文化建設的廣度。
清華大學前校長
1、精心構造法院物質載體,彰顯法院文化底蘊。法院在進行審判法庭、辦公場所的建設以及司法裝備的配置時,都應當緊緊圍繞法院精神文化的內涵進行。在外觀設計上以莊重、威嚴為主要特色,步入法院,要讓人能夠感受到濃厚的法文化氣息,使人接受法文化的洗禮,彰顯法院文化底蘊。莊重威嚴、寬敞整潔、設備完善的審判法庭在無形中會對法官的敬業愛崗、審慎裁判產生積極影響,也會提高審判的公信度;優雅的工作環境,能使每位法官提高對職業的認同感、責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從而激發工作熱情和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
2、努力提供溝通交流平臺,營造“學、趕、超”的良好氛圍。在互聯網開通法院網站,登載工作、隊伍建設動態,與兄弟院和其它網站建立友情鏈接,交流工作經驗;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各類業務培訓活動,舉辦“法官論壇”,組織法官撰寫學術論文,對復雜疑難案件進行討論,舉辦庭審觀摩活動,開展審判和執行專題調研活動,拓展干警知識面,增進思想交流碰撞,以溝通促了解,以交流促創新。;大力開展崗位技能評優活動,評選出“優秀法官、優秀書記員、優秀法警、優秀法律文書、優秀案卷”和“執行能手、調解能手、調研能手”,在全院形成樹先進、學先進、趕先進、當先進的良好氛圍,以弘揚法院先進文化。
3、舉辦特色文體活動,提升干警文化品味層次。增添文體活動設施,建立健身房、羽毛球場、黨員活動室等,拓展干警業余生活空間;加強黨、團、工會組織建設,開展主題突出、內容活潑的黨日、團日、青年志愿活動,通過參觀革命圣地、文體競賽、撫貧幫困、結對子、法律宣傳等形式,不斷升華干警的精神境界,提高干警素質。
5、加強法制宣傳,提高法院的公信力。積極開展送法進校園、送法到鄉村、送法到社區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溝通,在各級新聞媒體發表調研宣傳文章,使社會對法院有更深入的了解,提升法院整體形象,提高社會對法院的信任度和認可度,提高法院的公信力,維護法律權威。
6、創建法院史料室,增強法院干警的歸宿感。
法院可以專門騰出地方,作為法院歷史長廊展覽館,除了院志的編輯外,還可把區法院各個時期的照片、文獻等資料收集起來,以增加文化建設的韻味。通過這些史料,不僅可以使老干警有機會參觀懷舊,也可以使年輕干警了解法院走過的風雨歷程,增強“愛院、護院、興院”的責任感,增強對法院的認同感和歸宿感,還可以作為法院對外宣傳的一個窗口,外人來院參觀時可以了解法院的歷史。
(五)培育廉政文化,以反腐倡廉保障法院文化建設的方向。
人民法院的工作特點決定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設在法院建設中的極端重要性。法官的一言一行不僅是群眾關注的焦點,其行為也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法官能否廉潔自律,關系到整個法院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正如培根在《論司法》中所言:“一次不公的判斷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猶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斷則把水源敗壞了”。所以,如何構建廉政文化成為整個法院文化建設的關鍵。
1、搭建廉政平臺,弘揚廉政文化。積極開展以多種文化活動形式為載體、以干警廉潔司法為主體的廉政文化建設活動,引導干警在參與中接受、在接受中感悟、在感悟中升華,讓法院廉政文化理念在干警心靈中植根,并轉化為干警的自覺行動。如定期開展向人民法院系統先進人物如宋魚水、蔣慶等學習活動,借助榜樣的力量,樹立廉潔司法的正面典型;定期組織收看廉政教育電教片,剖析違法違紀案例,以案勸廉;組織法院系統進行以“法官之聲”為主題的文藝表演,唱響《人民法官之歌》充分展示了新時代人民法官清正廉潔、激昂向上的精神風貌。
2、以景寓意,潛移默化。在法院大院內設立“公正執法、剛直不阿”、“司法為民、廉潔勤政”廉政告示牌,告誡干警廉潔自律、公正司法;辦公樓建立法院文化長廊,開設廉政文化宣傳專欄,張貼廉政格言警句、廉政文化活動圖片集錦等,通過自然景觀、圖文字畫增強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滲透力,起到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作用;在每名干警的辦公桌上設置了公示桌卡,正面為干警照片、姓名及職務等內容,背面則為干警自己撰寫的個性化的廉政格言、警句和座右銘等內容,既能有效地接受社會的監督,同時也能經常性地進行自我對照警示。
另外,我們要注重廉政長效機制的建立,將廉政建設貫穿于法庭司法活動的全過程,將廉政建設與法院文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確保司法工作公正、文明、廉潔、高效地開展。
結束語
一種文化的發展和進步不只是他本身是否具有潛質,關鍵是如何去發展它,讓它更具有與時俱進的生存環境和發展軌跡。和諧司法的大環境為法院文化建設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先進的司法理念為法院文化建設提供充足的肥料,在和諧陽光的照射下,法院文化建設之花必定光彩奪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