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法官在先進性長效機制中要著力五個方面提升
作者:陳越 發布時間:2007-07-13 瀏覽次數:1753
一、理想信念方面要提升。理想信念是共產黨的立黨根本,是共產黨保持先進性精神動力。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理想信念,是我們共產黨人最崇高的追求和強大的精神支柱。理想的動搖是最危險的動搖,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理想信念淡化了、動搖了、偏差了、忘卻了,我們共產黨人就會失去了靈魂,各種思潮雜念就會產生,就會迷失前進的方向,喪失了做共產黨員的資格。有了這樣的理想信念,我們黨員法官就有了立身之本,也就能站得更高,看得更遠,心胸更加開闊,對個人的名利得失也就看得淡了,就能有旺盛的革命意志和獻身精神,自覺為黨和人民的審判事業而奮斗。因此,黨員法官要始終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思想,努力踐行構建和諧社會的理想目標。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忠于黨、忠于憲法、忠于法律。自覺服務于黨和國家的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堅決維護法治治國方針和法律權威,努力實踐全社會公平和正義。
二、立場宗旨方面要提升。共產黨員要自覺堅持黨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誠心誠意為人民謀利益,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能否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立場,是衡量一名黨員是否合格的根本標志。作為黨員法官必須增強立場宗旨意識,始終堅定不移把司法為民、執法為民作為審判工作的立場宗旨。堅持對法律,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用先進的法律思想和為民服務的行為、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利益。在思想上尊重群眾,行動上深入群眾,法律上服務群眾,樹立正確的法治觀,清醒的認識到手中的法律是人民賦予的,必須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絕不能用來謀私利;要始終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帶著對人民群眾深厚的感情去執法,本著對群眾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去辦案,要在“審”“判”“執”各個具體環節上體現司法為民,把人民群眾是否滿意作為檢驗審判工作優劣的最高標準。
三、作風形象方面要提升。良好的作風形象是共產黨員先進性的必然要求;共產黨員的作風,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理想信念、綜合素質的外在表現。黨的作風關系到黨的形象,關系到人心向背,關系到黨的生死存亡,關系到黨能否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關系到黨的凝聚力、創造力、戰斗力。因此,黨員法官必須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保持共產黨員的政治本色和政治形象。發揚求真務實,埋頭苦干,腳踏實地的精神,做到察實情、說實話、辦實案、求鐵案。要從審判工作實際出發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奮力拼搏,自覺實踐兩個“務必”的要求,要發揚敬業精神,心中始終裝著黨和法律的事業,吃苦在前,享樂在后,忠心耿耿,任勞任怨,為黨和人民的審判事業盡心盡力。
四、道德情操方面要提升。樹立崇高的職業道德,養成良好的職業行為是共產黨員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廣大法官公正司法,正確履行審判職能的必備條件,更是黨員先進性的具體體現。作為黨員法官一是要做到忠誠于法官職業,忠誠是法官職業本色,是法官職業品行的試金石。只有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黨,忠于法律,忠于審判事業,才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才能勤奮工作,恪盡職守,樂于奉獻。二是做到公正,公正是法官審判工作的靈魂,是人們最高價值的取向,也是審判工作永恒的主題。因此要實現和達到公正必須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的觀點,切實把公正內化為自已堅定不移的職業信念和工作指南。忠實履行法律權威的神圣責任,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將公正貫徹于司法的全過程。三是做到清廉,清廉是黨員法官公正的基礎,是新形勢下審判工作中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要做到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經受住權力、金錢、美色的考驗。不為金錢所動,不為私情所惑,不為權勢所屈。真正做到淡泊名利、不徇私情,不枉法裁判。辦案中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做到在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面前一塵不染,一身正氣。贏得人民群眾的口碑。
五、學習創新方面要提升。當今時代,是要求人們終身
學習的時代。是一個發展創新的時代。法律必須與時俱進、不斷修改完善。黨員法官要始終走在先進性文化發展的時代前列,在錯綜復雜的環境中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法律上的堅定。堅持用科學理論、先進的法律思想武裝頭腦,勤奮學習法律知識,不斷提高現代法治理念,和自身的法律思想、法律素養。不斷提高司法以人為本理念和司法公信理念。在法律理論、司法行為規范、審判工作程序效率上有創新發展。堅持不懈地學習法律、學習、再學習。要把學習創新作為一種政治責任、一種精神追求、一種思想境界來認識、來對待。孜孜以求,學而不怠,積極增加知識儲備,優化知識結構,大力開展創新創優活動,培養優秀人才,努力做學習型、知識型、創新型的黨員法官。在構建和詣社會中充分發揮法律知識效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