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商家不僅要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而且對銷售商品的質量要嚴格把關,如果商品質量違劣,引起糾紛,就要承擔法律后果。日前,宜興法院審結了一起商家因銷售的爆竹違劣,炸傷別人眼睛,被判巨額連帶賠償的糾紛。

2006215,宜興市徐舍鎮農民劉根寶,幫村民林家遷墳,林家從鎮上的某綜合經營部劉三妹處購買了一批震天雷爆竹。由于該爆竹不合格,引燃后把劉根寶的右眼炸傷,送市人民醫院治療數月之久。后經司法鑒定,劉根寶的右眼眼球缺失,構成7級傷殘。該震天雷爆竹存在標志、內包裝標志、警示語、燃放性能、低炸、發射高度、燒成率、引火線引燃時間共計8項指標不合格。為此,劉根寶一紙訴狀將銷售商劉三妹和生產廠家郎溪縣某工藝花炮廠一并告上法院,請求判令劉三妹和廠家連帶向他賠償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總計250388元。
  20061214,宜興法院判決被告劉三妹和廠家連帶賠償劉根寶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期間誤工費、住院期間護理費、住院期間營養費,合計15912元。
  法院審理認為,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生產者與銷售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支付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由其撫養的人所必須的生活費等費用。被告某工藝花炮廠和劉三妹生產、銷售的震天雷爆竹,存在缺陷,致原告劉根寶在燃放該爆竹時右眼被炸傷,花炮廠、劉三妹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劉根寶要求劉三妹、生產廠家向其賠償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要求正當合法,劉三妹、花炮廠應連帶予以賠償。法院遂依法判決被告劉三妹和花炮廠向劉根寶連帶支付賠償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總計163820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