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監獄

                 

〔2025〕蘇蘇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戴臣友,男,現在江蘇省蘇州監獄十八監區服刑。

    2020年6月12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4刑初39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戴臣友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罪犯戴臣友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戴臣友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