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常熟法院)罪犯孫海棠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蘇州 發布時間:2025-11-14 瀏覽次數:212
罪犯孫海棠因犯容留、介紹賣淫罪,于2025年6月27日被我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案件生效后,罪犯孫海棠以嚴重心血管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病歷診斷詳見附件。
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聯系電話:0512-52802053
聯系地址:江蘇省常熟市新世紀大道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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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海棠既往病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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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海棠監外執行申請書.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