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法院)關于罪犯張倩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泰州 發布時間:2025-11-13 瀏覽次數:208
罪犯張倩,女,漢族,1993年8月9日出生,住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
2025年10月10日本院作出了(2025)蘇1281刑初476號刑事判決,以盜竊罪判處罪犯張倩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與前罪數罪并罰,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五百元。判決生效后,張倩以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本院已立案受理,現將罪犯張倩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可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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