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楊阿成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太倉 發布時間:2025-11-12 瀏覽次數:201
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
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
(2025)蘇0585刑更7號
罪犯楊阿成,男,1946年8月10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30622194608103231,漢族,文盲,門衛,戶籍所在地為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瀝海街道南匯村建海129號。因涉嫌強制猥褻罪,于2024年10月3日被羈押,次日被太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1日被取保候審。2025年5月13日經本院決定對其逮捕(未執行)
辯護人安海、車宗原,上海市錦天城(蘇州)律師事務所律師。
2025年5月13日本院作出(2025)蘇0585刑初199號刑事判決書,以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后罪犯楊阿成以其年滿79周歲,且患有腦梗、中風、心臟病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為由向本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并附有醫院診斷材料。2025年9月2日,本院受理罪犯楊阿成申請暫予監外執行一案。
經查,罪犯楊阿成系腦梗死后遺癥、高血壓2級極高危、卵圓孔未閉、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屬于《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所列疾病。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將罪犯楊阿成暫予監外執行,其社區矯正執行地為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瀝海街道江南明月府4幢103室。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