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院、省人社廳發布“護薪”典型案例
作者:江南時報 錢月明 發布時間:2025-11-07 瀏覽次數:1616
善意執行破解欠薪難題
江南時報訊 治理欠薪工作,事關勞動者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穩定大局,需要跨部門通力合作、齊抓共管。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加強以案釋法和以案促治力度,10月29日,江蘇省法院、省人社廳聯合發布一批拖欠勞動者工資強制執行典型案例。
依法依規調查處理“活封活扣”善意執行
案例中,某環保建材公司職工向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反映該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迅速進行調查,現場協調處置,查明企業確實存在欠薪行為,責令該企業限期支付職工工資,該企業逾期未支付。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該企業向25名職工支付合計20萬余元。責令支付工資的行政處理決定生效后,該企業仍未主動履行義務,經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盱眙縣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盱眙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該企業生產效益較好,但是因為排污許可證到期,短期內無法辦理下來,導致企業暫時不能生產,資金周轉困難。目前企業發展前景良好,且企業已找到投資人融資入股,投資人及企業負責人均表示待企業恢復生產經營后,將優先發放欠薪。本著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盱眙縣人民法院對該企業機器設備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最終,投資人自愿為該企業代償了全部欠薪,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剛柔并濟”善解農民工“薪酬”
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農民工反映靖江市某項目欠薪問題后,依法進行調查,確認該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為某建設工程公司,農民工系該項目勞務分包單位招用,共拖欠楊某等16人工資合計41.7萬余元。勞務分包單位被責令支付工人工資后,逾期未支付。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建設工程公司清償農民工工資。責令支付工資的行政處理決定生效后,該企業未主動履行義務,經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靖江市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靖江市人民法院向企業負責人嚴肅釋明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嚴重性以及拒不履行將面臨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積極履行自身義務。同時,認真評估企業經營的實際困難,給予其一定的寬限期限,籌措資金。最終在執行法院“強制”和“善意”并重的執行策略下,該企業積極籌款,將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全部支付到位,案件得以執結。
巧執土地流轉金及時兌現職工工資
宗某等人到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反映某建設投資公司拖欠職工工資。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調查處理,根據職工信息表、工資表、考勤表、勞動合同等材料,確認該企業拖欠宗某等29名職工工資,責令該企業限期支付,該企業逾期未支付。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該企業向職工支付合計276.2萬余元。責令支付工資的行政處理決定生效后,該企業并未主動履行義務,經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宜興市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宜興市人民法院執行人員通過實地走訪調查了解到該企業目前已停止經營,其名下的房屋等資產,已設立抵押且被另案查封。面對執行困境,宜興市人民法院迅速調整思路,經調查,獲悉該企業有筆應予退還的預交土地流轉金可供執行。宜興市人民法院立即啟動扣劃程序,迅速將該筆款項扣劃至法院賬戶,并及時發放到29名職工手中,全額兌現了職工工資,案件得以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