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龍區人民法院對罪犯張洪亮監外執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5-10-27 瀏覽次數:472
罪犯張洪亮犯盜竊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4月23日作出(2025)蘇0303刑初150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張洪亮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連同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實行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9000元。宣判后,罪犯張洪亮以身體疾病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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