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1017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齡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變動

報請意見

報請依據

 

陳敏一

1960-5-21

 

濫用職權罪

有期徒刑五年

首次減刑

建議減去有期徒刑7個月

表揚5次

 

李為國

1965-7-7

 

貪污罪、受賄罪

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2022年5月13日,減刑五個月

建議減去有期徒刑6個月

表揚7次

 

張偉

1962-11-5

 

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首次減刑

建議減去有期徒刑3個月

表揚8次

公示異議聯系電話:025-83522232;聯系人:虞軍;公示期限為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