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年10月17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齡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變動
報請意見
報請依據
陳敏一
1960-5-21
濫用職權罪
有期徒刑五年
首次減刑
建議減去有期徒刑7個月
表揚5次
李為國
1965-7-7
貪污罪、受賄罪
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2022年5月13日,減刑五個月
建議減去有期徒刑6個月
表揚7次
張偉
1962-11-5
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建議減去有期徒刑3個月
表揚8次
公示異議聯系電話:025-83522232;聯系人:虞軍;公示期限為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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