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罪犯環介利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5-10-16 瀏覽次數:588
罪犯環介利,女,1994年1月20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號碼320682199401205780,小學三年級文化,打零工,戶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均為江蘇省如皋市江安鎮環池居八組55號。環介利因涉嫌犯合同詐騙罪,于2024年3月12日被如皋市公安局取保候審;因涉嫌犯合同詐騙罪、盜竊罪,于2024年5月6日被如皋市公安局監視居住,2024年11月6日被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
2025年4月18日,本院作出(2025)蘇0682刑初208號刑事判決書,以合同詐騙罪、盜竊罪、詐騙罪判處環介利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八千元。因罪犯環介利懷孕,本院于2025年6月30日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期間,罪犯環介利以其生育一女、需要哺乳為由,向本院申請繼續暫予監外執行。本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經查,罪犯環介利于2025年8月9日生育一女,確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決定將罪犯環介利暫予監外執行(期限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6年8月9日止)。
現將上述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如有異議,可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反饋方式為: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本院。(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666號,如皋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李燕杰0513-6876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