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顧明琪,男,1975年12月29日生,漢族。2025年5月13日本院作出(2025)蘇0206刑初282號刑事判決書,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顧明琪拘役三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現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現顧明琪以其患有心房顫動、高血壓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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