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劉佳慧暫予監外執行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5-10-13 瀏覽次數:755
罪犯劉佳慧,女,2004年10月2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21200410020020,江蘇省豐縣人,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江蘇省豐縣師寨鎮師寨村劉莊1組48號。因涉嫌犯強奸罪,于2023年1月3日被豐縣公安局監視居住,后,先后被豐縣人民檢察院、本院決定監視居住,2024年8月28日被本院決定逮捕,因其懷孕暫未收押。2025年5月24日本院作出(2024)蘇0321刑初260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劉佳慧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該判決生效后,2025年8月22日,罪犯劉佳慧以其生育一子,現處于哺乳期為由,申請對其暫予監外執行。
罪犯劉佳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據此,本院擬對罪犯劉佳慧暫予監外執行。
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陽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會公示三天。如有異議,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電話:0516-89151905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