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5〕蘇浦獄減建字第0605號

    罪犯王偉,男,現在江蘇省浦口監獄七監區服刑。

    2021年2月2日江蘇省徐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3刑初124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以罪犯王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喪葬費人民幣49334.5元,不足部分由另外兩個被告人賠償,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其他訴訟請求。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3日作出(2021)蘇刑終152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罪犯王偉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王偉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