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2025)蘇0924刑更23號

 

罪犯劉春洋,男,1973年12月19日出生,漢族,小學文化,無業,住射陽縣。本院于2025年5月16日作出2025)蘇0924刑初83號刑事判決,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劉春洋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判決宣告后,劉春洋以其患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結合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組織診斷意見書,本案符合受理條件,本院已受理該申請。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

如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屆滿前向本院書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射陽縣人民法院。(地址: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解放西路八號射陽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祁汝科,聯系方式:0515-69220081)。

 

 

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