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罪犯康娟妹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常州 發布時間:2025-09-29 瀏覽次數:657
江 蘇 省 常 州 市 新 北 區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被告人康娟妹,女,1997年9月28日出生于福建省南平市,公民身份號碼35070219970928746X,漢族,中專文化,無業。戶籍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塔前鎮西洋村杜坑3號。
本院于2025年5月9日作出(2024)蘇0411刑初171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康娟妹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現罪犯康娟妹以懷孕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本院經審查擬決定對罪犯康娟妹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程序。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出。
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聯系人:梁法官
聯系電話:0519-8519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