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肩負著定分止爭、守護公平的神圣使命,“案結”只是程序上的終點,而“事了人和”才是人民群眾心中最期盼的圓滿句點。“法潤人和”欄目將目光投向辦案一線,聚焦那些為兌現勝訴權益奔波的身影、為化解深層矛盾傾注的智慧、為修復破裂關系傳遞的溫情。在追求“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的道路上,法院干警用行動詮釋司法力度,用真情傳遞司法溫度,書寫著新時代司法為民的赤誠答卷。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鄰里關系。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高樓住宅中的鄰里相處更需遵循這一準則。近日,沛縣法院魏廟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發的相鄰關系糾紛,在妥善處理財產損失問題的同時,有效修復了雙方關系,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告張某與被告劉某是同一棟居民樓上下層鄰居。2024年1月,在雙方家中均無人的情況下,被告劉某家中水管突然破裂漏水,導致大量積水滲入樓下張某家中,造成屋頂、墻面、踢腳線等多處出現水漬、起泡、脫落等損壞。因協商未果,矛盾逐漸激化,張某遂訴至法院。

審理過程中,雙方均表示若啟動正式損失鑒定程序,不僅費用高、周期長,還可能進一步加劇對立。承辦法官從實際出發,靈活轉變處理思路,主動提議:“既然鑒定費錢、費時,又傷和氣,不如我們一起去現場看一下?”隨后組織雙方共同進行實地勘查,細致記錄受損情況并拍照取證。法官還積極向從事房屋裝修、維修工作的專業人士進行咨詢,了解當前市場上修復同類受損部位所需的材料費用、人工費用以及類似受損物品的市場價值,為公正裁判奠定事實基礎,有效減輕當事人訴累,避免程序空轉。

在掌握現場情況與市場行情的基礎上,法官綜合考量水管漏水事故的性質、實際造成的財產損害范圍、受損物品的折舊情況以及修復所需的市場合理成本等因素,依法酌定被告劉某賠償原告張某各項損失共計6500元。盡管判決前調解未成,但法官在判決書中詳細闡述了勘查結果、詢價依據及酌定理由,增強了裁判的透明度和說服力。判決送達后,被告劉某認可判決的公平性,主動在履行期內付清賠償,糾紛得以實質化解。

本案是“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的生動體現。法官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的立場,將溝通疏導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通過現場勘查、市場詢價等務實方式,在查明事實、公正裁決的同時,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理性溝通。判決不僅明確了經濟補償,更注重化解心結,最終促成被告主動履行,修復了鄰里關系,實現了案結事了、人際和睦。該案為類似基層糾紛的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鑒,展現了司法在促進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