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罪犯王友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公示

(2025)蘇0113刑更17號

罪犯王友因犯危險駕駛罪,于2025年8月13日被本院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2025年9月1日,本院收到王友以其本人患病為由向本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申請。本院刑庭經初查后認為王友的情況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予以立案。現將對罪犯王友暫予監外執行案立案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聯系方式:025-8352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