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泗洪縣人民法院關于罪犯周磊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宿遷 發布時間:2025-08-28 瀏覽次數:844
(2025)蘇1324刑更26號
罪犯周磊犯危險駕駛罪一案,本院作出 (2025) 蘇1324刑初177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周磊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六千元。現判決已生效。罪犯周磊以其患有肝惡性腫瘤、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電話:0527-86279041
地址: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長江東路11號泗洪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