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蘇1324刑更26號

罪犯周磊犯危險駕駛罪一案,本院作出 (2025) 蘇1324刑初177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周磊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六千元。現判決已生效。罪犯周磊以其患有肝惡性腫瘤、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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