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執行,司法的價值在于“事了”。人民法院肩負著定分止爭、守護公平的神圣使命,“案結”只是程序上的終點,而“事了人和”才是人民群眾心中最期盼的圓滿句點。“法潤人和”欄目將目光投向辦案一線,聚焦那些為兌現勝訴權益奔波的身影、為化解深層矛盾傾注的智慧、為修復破裂關系傳遞的溫情。在追求“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的道路上,法院干警用行動詮釋司法力度,用真情傳遞司法溫度,書寫著新時代司法為民、執行為民的赤誠答卷。

從教育培訓到健身美容,從餐飲零售到家政服務,近年來,預付式消費模式已深度融入大眾日常生活。然而,頻發的商家“跑路”、服務縮水、退款無門等問題,不僅侵蝕了消費者權益,也破壞了市場誠信機制。近日,沛縣法院首次適用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成功調解一起健身服務合同糾紛,并促成雙方當庭一次性履行完畢,實現真正的“案結事了”。

2024年4月9日,劉某某以2369元價格購入某健身房包含72節課程健身卡,開啟健身計劃。然而,由于需兼顧子女上學照料,日常時間安排緊張,截至課程有效期屆滿前,她僅完成9節課程訓練。

同年10月9日,劉某某通過微信聯系健身教練提出退卡訴求時,才知曉該會員卡的有效期恰于當日截止。對此,劉某某主張該健身卡實質為課時計費模式,認為未實際消費的剩余課時對應的費用,健身房理應予以退還;而健身房則以會員卡已過有效期為由,明確拒絕退還剩余課時費用,僅提出可為其辦理剩余課程的延期使用服務。因雙方就退費問題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劉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對會員卡有效期條款不知情,要求退還剩余費用。

案件審理時適逢《解釋》正式施行(2025年5月1日),承辦法官精準把握《解釋》要點開展調解:

首先,承辦法官翟志強全面梳理案情,精準鎖定爭議核心——圍繞消費者解除權正當性、格式條款效力認定、差評與退費互為牽掣、退費規則適用分歧等矛盾焦點,向雙方進行了充分的法律釋明。

秉持“案結事了人和”理念,法官采用“背對背溝通、面對面協商”方式。一方面,向健身房指出其“有效期滿概不退費”條款因不合理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應屬無效,說明持續負面評價可能對商譽造成的長遠損害,闡明解除合同的雙贏局面;另一方面,耐心傾聽劉某某無法繼續履約的現實困境,充分理解其難處,并細致解析退費規則,促使雙方理性溝通,最終達成“退費—刪評”的同步履行的核心共識。

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后,針對退費金額計算,法官依據《解釋》第十九條明確,因消費者原因需返還預付款的,應按原價(打折前價格)計算已消費服務價值。經法官多輪耐心、細致的溝通,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就退費金額達成一致意見。

同時,為徹底化解糾紛、降低后續影響,法官力促“當庭同步履行”,由健身房當場向劉某某退還課時費,并由劉某某當庭刪除抖音平臺針對性的差評,消除健身房經營顧慮。至此,這起因預付卡退費引發的糾紛,以“案結、事了、人和”的方式圓滿化解。

本案是沛縣法院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典型案例。法院以“案結事了人和”為核心目標,創新構建了“退費—刪評”雙向即時履行機制,為解決預付式消費退費難題提供了既符合法理、又融入情理的可復制方案。該機制既幫助經營者快速修復商譽、降低運營成本,也保障消費者及時獲得經濟補償、緩解維權壓力,實現了雙贏效果。

借助司法調解的柔性引導,本案成功詮釋了“經營者誠信經營、透明退費,消費者審慎簽約、理性維權”的良性互動準則。這一實踐既為優化消費市場信用環境注入了司法正能量,也切實推進了矛盾糾紛的實質化解,達成“人和”目標,充分體現了司法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過程中促進和諧、保障民生的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