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私養寵物狗 “拆家”,得賠!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5-08-28 瀏覽次數:3518
“說好愛護房屋,結果家具被狗咬得全是痕跡,要賠償還不樂意!”近日,靖江法院審理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一租客因在租賃房屋內私自飼養寵物狗致家具損壞,最終被法院判決賠償相應損失。
小帥在外地工作,便把老家的一套空置房屋出租給小美使用。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協議》,明確了小美在租房期間要保持室內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否則需按價賠償。
然而租房期間,小帥卻發現小美在屋里私自養了寵物狗。一開始,小美承諾會好好看管小狗,小帥便沒讓小美退租。可沒想到,寵物狗的存在影響到了其他租戶的休息,鄰居們多次投訴。
小帥只好通過微信多次提醒小美,要么把狗送走,要么退租,堅決不允許在出租屋養狗。但小美既不愿送走狗,也不肯退租,雙方多次溝通無果,最后小美再次承諾會把屋里衛生打掃干凈,保證不損壞房內設施,如果小狗損壞物品,她也愿意賠償。小帥這才同意繼續出租。
房屋租賃到期后,小美表示不再續租,并將房屋交還給小帥。但因小帥人在外地,數日后才得空回家檢查房屋情況。一開門,小帥傻眼了:房間內的床頭柜、櫥柜、床、床墊等家具全是咬痕。小帥趕緊聯系小美,要求她修復家具或賠償,但二人并未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小帥選擇向法院起訴。但小美經法院傳票傳喚,卻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
法院認為,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小美在租房期間私自飼養寵物狗,對寵物狗行為未加管束,導致寵物狗對租賃房屋內的家具物品造成不同程度損壞,且損壞情況已經超出了合理使用所致的正常磨損程度。因小美未能按約合理使用房屋內的物品和設施,法院最終判決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官提醒:
租戶在租房時要仔細閱讀并遵守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未經房東同意,不要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從事可能影響房屋及設施的行為,比如私自飼養寵物。在租賃期間,要妥善保管房屋及屋內設施,若因自身原因造成物品或設施損壞,需按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房東而言,出租房屋后也應定期檢查房屋狀況,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避免損失擴大。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也可明確約定關于寵物飼養、設施損壞賠償等條款,減少后續糾紛發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