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朱康雨,男,1969年9月29日生,漢族。2025年6月12日本院作出(2025)蘇0206刑初362號刑事判決書,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朱康雨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現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現罪犯朱康雨以其患嚴重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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