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提請對以下66名服刑人員裁定減刑,并將相關材料呈報我院審核。我院已于2025年6月25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

   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法釋[2014]5號,本院進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陳凱等66人基本情況。[詳見附件中相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  

   公示期限:自發布之日起五日。  

   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限內與本院審判監督庭聯系。

   聯系地址:江蘇省鹽城市府南路1號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附件:6.25減刑建議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