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關于罪犯陸建國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通 發布時間:2025-06-25 瀏覽次數:182
罪犯陸建國,男,1963年8月26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務工,住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
2025年5月16日本院作出(2025)蘇0602刑初410號刑事判決,以陸建國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2025年6月10日,罪犯陸建國以患病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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