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龍區人民法院對罪犯蔣震監外執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5-06-11 瀏覽次數:183
罪犯蔣震犯妨害公務罪一案,我院于2024年6月25日作出(2024)蘇0303刑初207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蔣震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判決后其以身體患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
電話:0516-67667291,通訊地址:江蘇省徐州市云龍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