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513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齡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變動

報請意見

報請依據

陳進

51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3年6個月

首次減刑、假釋

假釋

表揚3次

王冬雪

31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3

首次減刑、假釋

假釋

表揚2次

公示異議聯系電話:025-83522232;聯系人:虞軍;公示期限為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