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年5月13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齡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變動
報請意見
報請依據
陳進
51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3年6個月
首次減刑、假釋
假釋
表揚3次
王冬雪
31
3年
表揚2次
公示異議聯系電話:025-83522232;聯系人:虞軍;公示期限為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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