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年5月15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齡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變動
報請意見
報請依據
張東海
1961-04-01
受賄罪
有期徒刑十年
首次減刑
建議減去有期徒刑5個月
表揚8次
公示異議聯系電話:025-83522232;聯系人:虞軍;公示期限為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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