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515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齡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變動

報請意見

報請依據

 

張東海

1961-04-01

 

受賄罪

有期徒刑十年

首次減刑

建議減去有期徒刑5個月

表揚8次

公示異議聯系電話:025-83522232;聯系人:虞軍;公示期限為五日。